今天和同办公室的一个女孩聊天,聊到关于工作和生活如何平衡。女孩很直接,她说,工作是工作,我工作又不是把自己卖给单位,拿几分钱,做几分事,工作之余的时间当然是属于我自己的,哪怕我只是躺在床上发呆,那也是我的权利和自由。如果想让我加班干活或者让我帮别人做事,除非把他们的工资也算给我。
女孩说的理直气壮,我竟一时无言以对。乍听之下我觉得她说的没错,但是理智又告诉我,她这样不完全对。但是她的态度确实是时下不少年轻人的真实想法。工作可以,但只做份内的工作,只在上班时间做,下班时间我有我追求,别人的活儿,对不起,不是我要负责的菜。他们对工作、对自己的生活有着“清晰的认识”。
这种情况,朋友虹也曾经和我分享过。他们部门去年新进来的一个90后女孩,从不在单位主动加班,只要下班时间一到,她就准点离开办公室,完全没有理会那些还呆在办公室的部门领导和其他同事。虹刚开始的时候,也觉得这女孩很神奇啊,完全没有顾及领导那张阴沉的脸,不说一声就走了。但是她其实特别羡慕女孩的勇气,虹自己以前就不敢像女孩这样,有时候她事情已经早早做完了,但是因为领导还没走,其他人也还没走,自己就不好意思走,不然好像显得自己一点都不敬业,不讲奉献似的。但是女孩的做法给了她很大的触动,她觉得女孩追求自己的权利特别酷,是她一直想做的,于是后来她也开始像女孩学习,快到下班时间了就收拾好东西,只等时间一到就拎包走人,该吃饭吃饭,该运动运动,该和朋友聚会找朋友聚会,她觉得生活不该被工作绑架。
我想,有这样想法的人应该是越来越多了,因为这是人性的需求。只是这样的需求,其实还没有非常包容和成熟的环境。很多单位还是偏向于以前的想法,希望职工为单位做更多的事,即使下了班最好也主动在单位加班。加班成了衡量一个人是否爱岗敬业的显性指标。
我个人觉得,在任务紧急的时刻,该加班确实就要加班,要发扬能吃苦、肯吃苦、愿意奉献的精神,不能人人都计较加了班的一点得失。但是在平常的工作中,应该鼓励大家不要加班,尤其是不要加无用的做表面功夫的班,而要提高正常工作时间的效率。只要你能在正常工作时间里完成自己的任务,那么该下班下班,要在整个单位形成一种平时追求效率,关键时刻讲究吃苦奉献的正能量循环,而不是以加班论英雄。因为假如真的把常态加班作为衡量一个人工作态度的标准,那么很有可能会导致大家以加班为目标,正常工作时间拖拖拉拉,效率低下,把该完成的任务拖到下班后才去做,好让自己显得特别忙,还特别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