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6条学习

《伤寒论》第六条:

太阳病,发热而渴,不恶寒者为温病。

若发汗已,身灼热者,名风温。风温之为病,脉阴阳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语言难出。

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视失溲。

若被火者,微发黄色,剧则如惊痫,时瘛疭(chi zong ,抽搐),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本人愚笨,连白话翻译读了三遍,抄了一遍才弄明白,我给它分段,方便记忆。

本条的意思是:

太阳病,发热还渴,不怕冷,这是太阳温病。温病是感受温邪所致,所以不能用辛温发汗法,也不能用攻下法,亦不能用火攻(如艾灸、火熏、温针等)。

如果误用温辛发汗法,就会使热更甚。出现身体灼热,尺部寸部脉象均浮盛,自汗出,身体沉重,嗜睡,呼吸时鼻有鼾声。说话困难,这就叫风温。

如果误用攻下法,阴液耗伤,小便短少不通畅,两眼直视,大便失禁的症状就会出现。

如果误用火攻,就会邪热更炽,火热内攻,轻的会引起肌肤发黄,严重的会引起手足阵发抽搐,好像惊痫发作一样的症状。肤色发深黄色,像烟火熏过的一样。一次误治,病人尚可苟延时日,反复误治,则会断送病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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