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到奶茶的一篇短文,名字叫做《一世得体》。
最爱这类文字,简单却婉约,平凡但深刻,真实且美好。
以及,这是我一直决心用自己来诠释的文字和生活方式。
由此而深爱能写出这类文字的女子。三毛、池莉、李碧华、毕淑敏……
这些女子,无一不聪慧,也皆有一份安静美满的生活。
当然,除了三毛。
在这个女子的一生中,有过叛逆,有过痛失,有过最大的勇气,大到足以结束自己的生命。
可若能让我选择如谁一样的生活。我却必选三毛。
无非,生命对我来说没有长度,只有厚度。
拼尽全力的生活,每一天都是最后一天一样。
我会用一生来诠释人生苦短这个词,又会用最大的相对两极来完满自己的生活。
慢到可以放空发呆,睡到自然醒。一点也不可惜时间就这么过去。
快到恨不得不吃不睡,一天最好有48小时,还觉得时间不够用。
很多别人想不通甚至没去想的事,我已经做了。
在我还不知道任性这个词的时候,居然就毫不犹豫的选了任性的活着。而且,任性,任性,一直任性。
要时间很慢,慢得需要等待一封情书,慢得一生只需要爱一个人。
若我们不在一起,那么你在我的心底,在我的爱里。只是我不会再见你,除非,我将不久人世,那我必将悉心装扮,去陪你跳一夜的舞,喝干整瓶的酒。
然后,天上人间,今生来世,永不再见。
要时间很快,快得需要以飞行的方式来越过地球的距离,这才会有足够的时间让我走遍万水千山,看过世间美景。
要快得能看到时间流逝,每年的那些纪念日,才可以提醒我人生正在离我远去,让我真正实践自己的愿望,优雅而精致的老去。
最好的时刻无非是生命在自己觉得最幸福的时候,戛然而止。
何必感叹最美的时光,何必流连易逝的某天。
生命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最美的花期。
那年春深处,梨花如雪,红裙如血。
那年夜静时,山月随人,人淡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