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因果之说,我也信。《左传》里记载因果的例子就非常多,并且,《左传》似乎有一个行文规律,虽是解释鲁《春秋》的解经之作,却也总是以因果为理念而描述,前面的事总是为后边的事埋下伏笔。
举一个例子:卫庄公的死这一“果”就与他前边的三个“因”有关。
第一“因”,与戎人结怨。
卫庄公登上城楼远眺,望见了戎州,问身边的人是什么地方,被告知是戎人居住地。他说:“我姬姓贵族,怎么容得下野蛮的戎人?”就催毁了戎州。
第二“因”:得罪匠人。
卫庄公为人刻薄寡恩,匠人给他做事,他把工时盯得很紧,长期不让匠人休息,匠人就对他怨声载道。
第三“因”:令己氏怀恨。
己氏是戎州人,其妻有一头飘亮的长发。卫庄公看到了,就命人强行剪下己氏的头发为自己做了假发。
鲁哀公十七年冬天,卫庄公打算驱逐石圃,还没有开始,卫国内乱就发生了,恰在此时,晋国又讨伐卫国。十月,卫人为与晋国讲和而驱逐庄公。晋国立了卫襄公的孙子般师为卫国国君。
十一月,卫庄公从卫都濮阳县东的鄄进入国都,般师逃走了。石圃趁内乱把怨恨庄公的匠人组织起来攻打卫庄公,戎州人也来攻打他。庄公从北墙爬出来逃跑,摔下来跌断了腿。跟随他的太子疾、公子青被戎州人sha死。庄公逃进了己氏家,拿出玉璧给他看,说:“救我的命,我把这宝贝给你。”己氏说:“杀了你,这玉璧还跑得了?!”就把卫庄公sha了。
这些因果,还可从另一方面总结,那就是“己所欲,施于人。”常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的,“已所欲”也勿施于人,因你的喜好、观点,并非是别人乐意接受的,如果是苛求于人的,就更为人所不满和反对。卫庄公的三个“因”都是从自己的想法和欲望出发,而不顾别人的利益,自然会引起怨恨,甚至在时机成熟时遭到报复。
(作者:罗名旨 作者系媒体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