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三毛的荼毒,最叛逆的那几年憧憬过沙漠,予我一匹马,仗剑走天涯的气魄塞的满腔,流浪啊,远行啊,在脑子里绕啊绕,飘出来,被教室上空的电扇这么一搅,散了一地的黄沙。
那时候时间过得真慢,也真浪漫,三毛该跟王小波在一起,你爱幻想我很有趣。
那时候喜欢三毛的书,因为不深刻,不用像鲁迅文一样慢慢品,慢慢猜,满篇都是来自沙漠的热风,吹满教室各个角落,浮动起一片躁动的心。
现在也喜欢,喜欢她对生活对爱人满心的热情与欢喜。
书里写三毛因为一本地理杂志,背上行囊和荷西一起去了撒哈拉,在那样一个荒凉的地方结婚,生活,她以流浪者自居,轻松无比地讲述了撒哈拉生活中零零散散的细节和经历,像一本写的很用心的日记,字里行间都是热爱。
以前看,觉得沙漠太苦,荷西太呆,我怕三毛这样一个瘦瘦的女文青被时间磨成了一个斤斤计较的老妇女。生活跟文艺应该分开,毕竟人间烟火这个词只适合远观。
现在看,却不然,荷西是呆,呆到三毛说她要定居撒哈拉时,他二话不说请调工作来陪她。沙漠也苦,但三毛在这里也在尽力实现她的一切想象,而在这一切的背后,荷西也一直是她的后盾。
我以前觉得浪漫是尔康带紫薇看星星看月亮,是王小波说,你好啊,李银河。
荷西的浪漫,就是他一直全力保护着三毛的浪漫。
三毛说不喜欢的千万富翁也不嫁,喜欢的亿万富翁也嫁。
对荷西,她说,吃的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结婚可以没有婚纱,穿着一样蓝色的衣服就好。结婚礼物是骆驼骨头,只要荷西做的出,也只有三毛会欣喜接受。
情侣之间,相爱是一回事,相知又是另一回事,荷西苦恋三毛六年,爱她还又难得懂她,三毛爱流浪又疯狂,对他专一又自爱。我读过最真的最让我羡慕的爱情,就是他们,有儿女情长却又没有彼此耽溺,我打心底喜欢她。
也难怪,三毛走后,荷西再看她的书,总有些暗淡。
我以前说好想去流浪,是想去到处走走看看,若是让我去撒哈拉的定居,恐怕还是苦不堪言。我想了很久三毛为什么要住在沙漠,可能是因为流浪过太多地方,血液里留着太多方向的风,只有沙漠这样一个无山无水,来去随心的地方才能让她扎根。
现在想,大概是因为遇到了荷西,因为遇到了,就突然想要停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