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经济学
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一个人类非常古老的合约现象-婚姻。前面讲需求第二定律时有一个“法律无效定律”,其中解释过究竟是谁付钱买了结婚戒指,说结婚戒指的成本是由男女双方共同支付的,谁付得多取决于谁更迫切需要结婚。
1.1、以风俗习惯替代婚姻合同的条款。1887年有一位法官说,婚姻当然有其浪漫的一面,但法律只看中它商业的一面,我们关心的是双方怎么才能缔结一个比较公平的合同,这合同怎么才能够更好的履行下去。这实际也是经济学者的观点。
1.2、日常生活中,如果双方要约定的事情比较简单,那合同就比较简单,如果比较复杂,合同也变得比较复杂。但婚姻很奇特,由于男女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太复杂,所以他们签订的婚约只有一张纸那么简单,里面几乎没有任何其他的条款。这并不是说不在乎,而是说如果要写条款的话是写不完的,我们就采用另外的办法,那就是社会风俗,社会舆论,双方的生活习惯等等,用这些办法来确定婚姻的条款和婚姻的履行。
1.3、人都有浪漫的一面,他们喜欢说我找到的这一个人是我一生中唯一最爱。经济学家听了会宽容的笑一笑。大经济学家弗里德曼回答他的侄子类似的话时候说:你可以做你的决定,但如果认为那个女孩是你一生最爱的话,我以一个统计学家的身份告诉你,世界上两个唯一最爱的人相遇的机会是零,茫茫人海,你们在有限的生命里根本不可能遇见对方。人们其实就在自己的身边随便找一个比较适合的人就结婚了,婚姻其实没有文艺作品里那么浪漫。
2.1、为什么女人往往嫁给年纪比自己大的男人?古往今来女人的平均寿命还比男性要长,如果还找一位年纪比自己大的男人结婚的话,就相当于延长了她们将来守寡的时间,为什么她们还是这么做?法律经济学家劳埃德.科恩的文章《结婚、离婚和准租》中说男性和女性的价值高峰期不一样。通常我们称赞女人是年轻漂亮身材好,这些都与生育有关,发生在人生的早期,而称赞男人的是有事业,有成就有安全感,这些品质通常发生在人生的中年甚至中老年。所以在高中在大学期间,女性的价值就已彰显出来的时候,男性的价值还远远没有彰显,如果一位女生在大学期间就跟同班同年龄的男生谈恋爱结婚,那会发生什么事情呢?这位女生会先对家庭做出种种投入,先养孩子先照顾家庭先扶持丈夫,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位丈夫就会逐渐积累他的人力资本,走上事业的高峰,这时他就有更多的选择机会,而女生生理上的价值就会逐渐下降,这时男生就会增加背叛女生的机会。所以那篇文章有另外一个标题:我把最美好的年华给了他,下半句通常是:她竟然跟一个年轻的女人跑了。结果是如果女生找一位年纪比自己大,个人价值已经比较清楚彰显出来的男生,那么这段婚姻的不确定性就比较少,婚姻关系就会比较牢固,这就是大多数女生会嫁给比自己大一点的男生的原因。且当第二次婚姻时男生会娶比自己年纪小更多的女生的缘故。
2.2、当然该文章所谈的只是问题的一个侧面,今天随着科技的进步,女性受教育的机会的增加,现代女性的价值早就不单靠生理条件来展现的,教育,修养,见识都是男人和女人越来越重要的品质了。
3.1、一夫一妻,谁得谁失?很多人觉得一夫多妻制对男人有利,对女人不利,但经济学分析指出结论应该恰恰相反。历史上一夫多妻制和一妻多夫制这两种模式都有过尝试,但一夫多妻制更为常见。其原因在于子女的产权在两种模式下确定的难度,从而导致对孩子的抚养义务的落实和养育的效果。
3.2、波斯纳法官在其名著《法律的经济学分析》中清楚的指出,一夫一妻制实际上就是一种对成功男人限购的政策。它的效果是财富转移,它让女人的选择范围减少了,让成功的更有吸引力的男人的选择减少了,而让那些年纪较轻的,收入较低的男人处境变好了,他把女人从比较有钱的男人手上转到了比较没有钱的人手上,从比较少的人手上转到了比较多的人手上,就是一夫一妻的实际效果。(????)
3.3、剩男剩女的现象,这是典型的经济学上所说的过剩的现象。个人估值高过了社会上所认可的定价,他(她)就会被剩下来。想要不剩只有两种可能方法:一是自身的发展赶上了自身的估值水平,二是认清事实,调整自己的定价。
2018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