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故求以富家,而既已不可矣,欲以众人民,意者可邪?其说又不可矣。今唯无以厚葬久丧者为政,君死,丧之三年;父母死,丧之三年;妻与后子死者,五皆丧之三年。然后伯父、叔父、兄弟、孽子其,族人五月,姑姊甥舅皆有月数,则毁瘠必有制矣。使面目陷 ,颜色黧黑,耳目不聪明,手足不劲强,不可用也。
早早到班上,那就先行读书学习并翻译一段古文,然后继续在键盘上敲敲打打完成打卡任务。
所以说用厚葬久丧来促进国家富足,就已经是不可能的了,而要是想让人民的数量增加,难道是可以的吗?显然这种说法又是不可行的。
现在真的不应该主张用厚葬久丧的原则去治理国家(我觉得这样加个标点符号稳妥一些)——国君死了,全国一起服丧三年;父母死了,个人必须服丧三年;妻与嫡长子若是死了,又都得服丧三年。然后还有诸如伯父、叔父、兄弟、自己的众庶子死了要服丧一年,近亲属死了得服丧五个月,姑父母、姐姐、外甥、舅父母死了,服丧都有一定的月数呢。
而且在服丧期间都有着居丧过长令人哀而极度瘦弱的制度规定啊——从而导致使面目干瘦,肤色黝黑,耳不聪眼不明,手脚日益变得无力,已经无法劳动了都。
其实,如上这些繁复缛节,我们每一个普普通通的一般人老百姓都是深有体会的。大家都是劳动者、职业人,越是严格的单位企业就越是难以请假,不说什么扣工资、减薪水、全勤奖、考核……单单是一段时间里“祸不单行”就足以令人着急焦虑,甚至是崩溃的。为人处世的本分,血缘至亲、亲朋好友、同学同事、师傅徒弟……都在呼唤“厚养薄葬”而非“厚葬久丧”,人性化最是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