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运车辆报废
高层领导提出要我们想办法与电池供应商私下签订合同,继续使用原车载电池
也不知道这位“大哥”咋想的,国家规定新能源电池使用寿命8年
你让下属去干违反规定并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事儿
不说电池供应商同不同意这么干
光是充电补贴这一块费用财政会贴补你吗
不知道他是傻还是彪
但万一出事儿了,例如电池自然了,车辆烧毁了
那时他却推脱得一干二净
“我不懂业务,你们专业的为啥不阻止我!”
你都上天了,我们够得着你吗!
曾经有一个领导私下和我说:我们推卸责任时间很容易的事儿
所以,咱千万别做“背锅”人
拿什么薪水办什么事儿
别丫鬟的命去操公主的心,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