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一章:千足之虫
文丨素国花令[莫落血棠]
午后阳光温暖,水光散出粼粼微光。
魏烬在这温暖中睁开了眼,眼前却出现了一只手,遮挡了刺目的光。
温从戈莞尔道:“睡醒了?”
“啊?嗯。”
魏烬指尖攥了攥,适应了一下光线,坐直了身子。温从戈耸了耸他枕过的肩膀,抬手揉了揉。
“走吧,去黑市。”
魏烬茫然了一瞬:“黑市?不是说去见我娘?她不是在那个井底?”
温从戈站起身,理了理衣裳,说道:“是在那个井底,不过昨夜我将她带出来了。”
魏烬愣愣仰头看着温从戈,那人逆光而立,为他挡去了大半光线,温从戈垂眸看着他有些红肿的双眼,拿起金钗放到他手中,又伸出手理了理他压乱的发丝。
魏烬站起身,抓住了温从戈的袖子,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酒馆,前往羌城的黑市。
这里的黑市,已经脱离了黑市的范畴,更像是一个处于边缘地带的市集。
尽头处是一栋名为“本影楼”的二层木楼,整栋红木楼显得格外大气庄重,可各类商铺小摊儿聚集在此楼前街上,占据了房屋空地,也为本影楼增添了几分烟火气。
午后阳光最暖和的时候,摆摊的商贩三三两两聚集,懒懒散散地叫卖着。
温从戈带着魏烬一踏入黑市范围,在场的小贩当即认出了他,不约而同坐直了身子同他问起好来。
温从戈一一回应,低着头在嘈杂声中跟魏烬解释道:“这处黑市在三年前就已经被放掉了,留在这里开摊儿养家糊口的,除了无家可归的,还有一部分是为错事付出过代价,可以金盆洗手的人。”
魏烬看了眼四周,了然地点了点头,和他贴了贴肩膀,低头同他咬耳朵:“还是我家阿眇心善。”
街中位置,有一家名为忘川的二层商铺,铺子门口站着的人穿着一身翠青衣衫,提着一根玉质烟杆,似是百无聊赖,烟杆在他修长的指尖转了一圈又一圈。
温从戈走到店铺门口站定,偏了偏头:“曼叶,你几时游学回来的?”
“几日前回来的。”随之,曼叶换上了一脸幽怨,“还是我们家小老板眼神好,哪像飞峦哥,昨夜来时见着我,一个劲儿喊曼殊。”
温从戈笑了笑,目光寻了寻,问道:“曼殊人呢?”
“刚忙完,和飞峦哥分别找了房间去休息了。”曼叶看了眼魏烬,指了指,“这位…不介绍一下吗?”
温从戈执着魏烬的手把人拉上前,介绍道:“这是魏烬,你未来二老板。”
曼叶点了下头,调侃道:“好事儿,我还以为你要孤独终老来着。”
温从戈扒着心上人的肩膀,懒懒询问道:“昨夜带来忘川的人呢?”
曼叶想了想,恍然大悟道:“啊,是那个飞峦哥带回来的吧?他说是你让送来的,已经打点好了,在绮梦馆,去看看吧。”
曼叶伸臂做了个请的手势,三人陆续入了大堂。
堂中梁柱多红木精雕,不难看出其简洁装潢中的别具雅致。二楼是卧房,大堂中陈放着一张桌案,案边双扶椅,堂边亦对称摆着几把红木扶椅。
两侧会客堂前,扶椅之后,摆放着各式景致屏风,而正面的山水屏风后,遮挡着四个不知用途的房间。
此时有一个屏风收拢而起,绮梦馆,就在其后。
温从戈轻轻推了魏烬一把,说道:“去吧。”
魏烬犹豫了一下,抓住了他的手,他无奈只得跟着一起往绮梦馆走去,曼叶看着两人互动,别过头装没看见。
真是三人行,谁是多余的那个,不言而喻。
推开绮梦馆的门,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这里的温度极低,凛冽中缭绕着浅浅香气。立于馆中冰床上的人妇人打扮,却冰肌玉骨,年华胜豆蔻,不见当初淤泥中的半分狼狈。
华裳春衣敛秋容,云鬓红颊飞彩凤。
魏烬顿住了脚步,目光恍了恍,久久才走到冰床前跪下来,轻声开口:“儿子不孝,未能在您身前尽孝。”
温从戈微微侧目,垂眸抿了抿唇,指尖无意识地抓了抓衣衫。
魏烬回看了一眼温从戈,转回头,将那只金钗簪回程夫人的发上,红着眼眶轻轻开口。
“娘,我回来了,带喜欢的人来见见您。他是这世间顶好的人,我很喜欢他。”
此情此景,温从戈心里也不好受。他无声叹口气,说道:“你同娘叙叙旧,我到外面等你。”
魏烬听到他那声儿称呼,垂下眼点头道:“好。”
温从戈退后几步,转身出了绮梦馆,轻手带上了馆门。
曼叶坐在桌边的椅子上百无聊赖,听到动静儿回头望了望,温从戈抬手指了指一旁的会客堂,直接走了过去。
曼叶立刻会意,起身跟上,进门时还不忘回身关了门,这才走到桌边落座。
他挑眉道:“怎么样?曼殊的手艺,不错吧?”
温从戈抬了抬下巴:“很好,报酬从我账上走。”
曼叶一摆手:“嗳,别介,你是老板,自家店铺收银子倒不至于,等我们揭不开锅了,可还得你来接济。你呀,养那么多人,还是留着点儿银子,等日后迎二老板进门吧。”
温从戈没强求,对于调侃也没生气,他坐到曼叶对面,从袖中摸出了一张纸,夹在指尖展开递了过去。
“看看这个。”
纸张上画着的,自然是他自井下看到的蜈蚣与虫子。
谈起正事儿,曼叶收起轻佻的表情,抬手接过纸张展开,待看清上面的东西时,脸色变了又变。
“你从哪儿见过这东西?”
温从戈回答道:“一个井坑里。”
“里头那…”曼叶顿了顿,压低了声音,“那女尸嘴里跑出来的,不会就是这东西吧?”
温从戈点了点头,拢袖倒了杯水,说道:“是,你识得?”
曼叶捏了捏烟杆,说道:“嗯,不过太过阴损,师父不让养。这是人饲蛊的初虫,名为千足,有剧毒,控心智,是仅次王蛊的蛊虫。不过这只…看起来因为宿体死得太早,所以还未成型。”
温从戈皱了皱眉:“你怎么看出它没成型的?”
曼叶想了想,说道:“这么跟你说吧,这东西在宿体之时,只吃公蛊,随后会吃掉活人心脏,成型之后,比这纸上画的要大很多。不过,千足脱离宿体之后,只要吃得够多,也能成长得很快。它成型之后,倒是不会再进食了。”
温从戈捏了捏眉心,有些头疼道:“那这东西,会大量出现吗?”
“这倒是不会,千足未成形时,会将宿体认作是自己的娘,以宿体死亡后的方圆范围作为盘踞点。它们领地感极强,除非是自己的幼虫,不然就算很多出现,也会厮杀的只剩最后一个。”
温从戈思索道:“那它的卵,能有多少?”
曼叶摸着下巴,回忆着看过的书籍,说道:“千足一般双蛊下入,噬人生机。最后啃食完心脏,从尸体中爬出的,是已受孕的母蛊。一个母蛊,大概可产下二十到五十不等的卵,卵在一个时辰内便会孵化。”
二十到五十个?那不得把程府掀个底儿朝天?温从戈心里凉了半截,又道:“那能不能在它未成形时,将其干掉?”
曼叶一口回绝:“不能,千足之所以阴毒,除了寄宿食心外,便是因为它也是一种宿体。因体型庞大,它的体内还会有其他虫子寄存,且种类参差不齐,数量不可估计,会在其死后破体而出,更难对付。”
此路不通,温从戈指了指旁边的小虫子,问道:“这个虫子呢?有没有危害?”
曼叶看了看,用烟杆点着旁边的小虫,兴致勃勃地介绍起来。
“这些小可怜是群居虫,会直接定居在潮湿阴冷的地方,惧火,有剧毒,不过胆子很小,受惊后会藏起来,并不会主动攻击人。”
他说得起劲儿,那一个“小可怜”的称呼,倒让温从戈嘴角抽了抽。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一堆黑压压的虫子,聚集在井坑圆台上的场景,有些接受无能。
“唉,可惜因为环境问题,它们不太好养,有时候还会莫名同类相残,与千足同存的时候,会依附千足,成为饲料。”
温从戈扶了扶额:“你正常点,别把它说得跟人一样。”
曼叶挑了挑眉,故意逗他:“诶,这小东西很凉快儿,又软又滑,难道不可爱吗?”
“你有毛病吗?要不要听听你在说什么?”温从戈纵然不怕虫子,可想起满床那东西的画面依然头皮发麻,他深吸口气,头愈发疼起来。“你别告诉我你和鬼医老头儿真养过这玩意儿。”
曼叶眼眸晶亮:“嗳,你别说,真养过,养死的时候还怪可惜的。”
温从戈按了按太阳穴,叹出口气:“好样的,你们还养过什么?”
曼叶喜滋滋道:“虽然能不能活就两说了,但对我们这些搞蛊的来说,那些虫儿可就跟自己孩子似的,宝贝得很。除了养不起的,我和我师父他老人家就算是最常见的青虫蚂蚁,也是大量饲养过的。”
温从戈一开始自我安慰着,不过是养几只虫子当娃儿而已,没什么的,谁还没个嗜好了?最多也就是一堆蝎子毒蛇之类的而已。
可听到最后,他蓦然看向曼叶,忍不住想着怎么才能把这牲口一样,啥都不挑的人直接扔出去。
曼殊那么好的人,怎么就摊上这么个玩意儿当兄长?
那怪异的眼神,曼叶权当没看到,目光关切地打量着他:“说起来,你带走了千足宿体,有没有受伤?”
温从戈摇了摇头:“没有,不知为何,没攻击我。”
曼叶老神在在道:“这我知道,大概是你身上有师父的王蛊吧,那可是一道很好的护身符。”
温从戈慢条斯理地收起桌上的纸,将其折了又折,故作好奇道:“我听说王蛊食毒噬蛊,亦可活退百蛊,真的假的?”
曼叶一脸自豪道:“自然是真的,要不怎么说是王蛊呢,我师父一辈子也就炼出那么一个,还被你抢走了。”
“说起这个…”温从戈顿了顿,托着下巴抿了口茶,“鬼医老头儿当时,为何没告诉我怎么让王蛊认主?”
曼叶察觉被套了话,脸上表情一僵,干笑道:“我看它挺亲近你的啊,有它在,毒蛊不近你身,不认主也没什么。”
温从戈知他不会说,笑眯眯道:“我记得,鬼子老头儿留下了很多小虫子——”
曼叶被拿捏住了七寸,立刻举手告饶:“别别别,我说,我说还不行吗?你手下留情,我师父可就只留下那么点儿东西。”
温从戈倒了杯茶水,在桌上推了过去,抬了抬手,示意他说下去。
他看着茶杯里澄澈的茶水,欲哭无泪,思索着在这人眼皮子底下逃跑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温从戈挑了挑眉,威胁道:“敢跑就打断你的腿,再让你眼睁睁看着,你的那些虫子是怎么被我弄死的。”
这人心眼子跟筛子似的,所以…为什么一开始要和这只狐狸单独坐在这里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