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的今天,我告诉最好的朋友,我喜欢一个男生。
她很兴奋,我更加兴奋。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那心情就像是站上了从未登临的高山,刺激又兴奋。
你们可别想歪了啊。
喜欢一个人,就是认识一个人,更是认识你自己。女为悦己者容,我很欣喜于自己的变化,我其实不那么内向的,我其实也不那么木讷的。那可以说是我上大学之后最最开心的一段时间了。像每个恋爱中的小女生一样,我期待着和他见面,哪怕是隔着教学楼,远远地看上一眼,哪怕是人满为患的食堂里匆匆的一撇。期待着他的回复,每一次手机左上方那个绿色的小灯亮起时,我都会兴致勃勃的解开锁屏。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滋味,那年的春天的一切在我眼里都是最美最美的。
我的内心是矛盾的,我想为他多做一些事,又怕成了别人眼中的殷勤。到底是太胆小,太不出头。
可最后,我们没在一起。
可能我把他想象得太过完美,也可能是我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曾经闪着光的一个人,好像在一个瞬间突然暗了下去。我感觉自己好蠢,恼羞成怒。开始回向别人倾诉我的感情,后来就只记得难过,却不知悲从何起,阴云笼罩着我,像一把被拉下云端,又有一种害怕暴露的担忧。生活好像没了光,连17年的冬天,都觉得格外的冷,喝多少热汤都暖不过来的那种冷。
有时候也会哑然失笑,是自己内心戏太多了,有时也会欣慰,人生吗,雷霆雨露均是天恩。
2018年3月13
二教走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