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恩县)历史文化(兰台别记)(十一)邵贤,山东提学副使

邵贤,明代宜兴县进士,个人仕途履历

      先看《郭镗墓志铭》开篇:“余自释褐、筮仕即辱公知,后与公俱以罪相继谪蜀入滇,往还仕途,久辱通家。今又忝职斯土,每至恩视学,必过公,公虽疾未尝不出迓,与谈夙昔,握手虚嚱;语及边戎,辄又慷慨歌呼,矍然有据鞍之意。盖公平日以节義自许,见知己辄为之相忘。余与公辱爱诚厚矣,矧斯铭遗言在。余安忍负公,使公不瞑耶。”有些都让人很难理解他们关系。

      为了更好读懂《郭镗墓志铭》开篇那段文字,还真的需要了解邵贤的人生履历,以及他与郭镗的官场交集。翻阅《宜兴县志》以及《明宪宗实录》《明孝宗实录》,简单整理得到:

邵贤,字用之。明代宜兴人,成化四年(即1468)举人,成化八年进士,二甲之首(即传胪),授于武库主事,成化二十二年因为吏部尚书尹旻冤枉上疏,员外郎邵贤被谪涪州知州。弘治三年(即1490年)擢云南按察司佥事,此时郭镗也由遂宁知县擢升云南按察司佥事。共事多年,弘治六年邵贤丁忧,弘治九年(即1496)邵贤服阕,复除山东按察司佥事,同年郭镗因疾致仕归乡。弘治十年(即1497)十月邵贤升任山东提学副使。在弘治十五年(即1502)正月吏部都给事中王洧、监察御史仇仁等劾奏官考察遗漏者十人之之。

      根据郭镗仕途履历:他们在前后相差四年考中进士,都在京城邵贤是一个为武备库主事,郭镗一个巡边兵科御史及右都御史。都是在成化二十年及二十二年,因得罪得奸吏李孜省,先后降级贬低,郭镗到四川射洪县任知县,而邵贤任涪州任知州,他们在地方任职都有政绩。在弘治三年(即1490)都又擢升云南按察司佥事(正五品),这就是这一年他们在云南一起共事六年,期间绍贤丁忧三年。弘治九年(即1496)郭镗致仕回山东恩县老家,同年邵贤丁忧结束補山东按察司佥事来山东任职,弘治十年邵贤升任山东提学副使,所以这就理解他们多次相见,他们是性格相投的朋友。弘治十三年(即1500)七月十日,郭镗卒于家,所以邵贤为郭镗撰写《墓志铭》。


《宜兴县志》记载邵贤致仕有问题

《大明宪宗实录》

《大明孝宗实录》

《大明孝宗实录》



郭镗,字子声,郭麟长子。正统三(即1438)年十二月十一生,成化元年(1465)举人,成化二年丙戌科(1466)进士,时年二十九岁,初授兵科给事中。后河湟士兵闹事,他奉诏经略,采用交换部队将领的办法,使事态得到迅速平息。不久改任通政司参议,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成化十六(即1480)年八月巡抚北边重镇宣府,成化十七年(即1481)三月改巡抚大同。不久,郭镗改任辽东巡抚。成化二十年即1484年,因大同守将藏匿俘虏一事被人揭露出来,郭镗遂因同事失律受到株连,被谪知四川潼川府的射洪县,有政绩,转任遂宁知县。弘治三年(即1490)升任云南按察司佥事。当时,木邦、孟定两土司相斗,郭镗深入其所居村寨进行宣抚,事后于弘治九年以疾乞归,弘治十三年(即1500)卒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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