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一线城市,高楼林立,每天出入富丽堂皇的办公大楼……
但从不像电视上演的女白领一样,穿着得体的套装和细细的跟支撑着的高跟鞋,在哒…哒…哒的声音中款款出场,现实中的我们要挤地铁,挤公交,所以标配一般是平底鞋,偶尔想要放荡不羁一下,也顶多是粗低跟,细高跟是万万不敢的。
不过,这些道理倒也不用我和后来人说,毕竟我们也是从那个对未来各种憧憬的年纪过来的,谁没傻过,长大就好了。
说了这许多,其实我要说的和高跟鞋,和光鲜亮丽没有一点关系,是我穿平底鞋挤公交时发现的一段公案,一个流浪汉的故事。
我住在老城区,就是那种靠近街边的门口,常常有摇着大蒲扇的老人家晒太阳的老城区。时光在这儿铺洒下来的都是惬意,鸟鸣虫叫反倒是这儿最闹腾的声音,就是因为这份安静,所以我可以忍受每天上下楼都要爬楼梯,即使我住在9楼。
每天下班回家,经过安静的小巷子,爬楼梯回家,脱下鞋子,把包包扔在沙发上,光脚跑到阳台上和早上刚分开的小绿植们打个招呼,这样才算回家了。然后就是一个人的时光,画画、看书是最常用消磨时间的方式,我谓之修身养性。
早起之后有一段时间是可以一心一意侍弄那些花花草草的,太阳刚刚升起来的时候最是耀眼,但一点都不热,我一直认为这个时候的阳光就是用来照明的,照在茉莉花露珠上亮晶晶的也不晃眼睛,只觉得欢喜。
时间就这么安安静静的过去也挺好,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但事与愿违这种事谁没体验过呢?左不过就是某一天早上,叫醒我的不是闹钟,不是阳光,是外放的喇叭声,喇叭里说的是什么我一点都听不清,但偶尔发出的尖鸣声着实刺耳。由远及近,声音越来越大,直到来到我的楼下。好奇心这个东西总是会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冒出来,然后就按捺不住了,本该倒头睡回笼觉的我掀开被子就跑到窗户旁,着急打开窗户的我甚至都没注意到我的动作幅度太大,打落了窗台上栀子花的一片叶子。想知道那个大早上扰人清梦的人到底是何方神圣,然后我就看到了那个流浪汉。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离的比较远,我甚至都看不清他长什么样,但他穿着粉色的裙子,红色的女士内衣我看的清清楚楚,而他是一个男人,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男人。
这一天之后,他就再也没出现,直到今天早上,再等公交的时候,我又遇到他了。远远的就传来喇叭的声音,还是听不清说什么,甚至在车水马龙的路上,喇叭偶尔传出来的尖鸣声也不那么刺耳了。这次离的近再看他,和之前从9楼俯视看到的情形很不同。我看到他骑的是ofo改造的自行车,自行车后面拖的是一个用破布铺的厚厚的车厢,我想,这大概是他的家吧。一个可以一直跟着他,想走就走,想停就停,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和上一次相比,他穿的那条黑色蕾丝裙比粉色的裙子低调了很多,但红色的女士胸罩依然突兀。他却似全然不觉众人诧异的目光,一脸淡定的从我面前骑过去,看着远方……
走到远处后,依然有声音传来,传来的余音倒也有那么几分早起的烟火味,岁月静好的样子。
我都不敢妄自揣测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或许没那么糟糕,也许他正在追梦呢……
早上偶遇之后,虽然自我开导了,但心还是钝钝的,然后就听到一首歌,好像是在说那个流浪汉,又好像是在说我们……
“感觉自己越来越渺小,早已被生活磨平了棱角,每天除了吃饭睡觉,还要贪黑起早,没时间烦恼,没时间去思考。
孩子们在傻傻的奔跑,顶着太阳尽情游戏欢闹,开始发现自己的心,正在慢慢衰老,嘴里嘟囔一句:青春多美好。
饿不死也经常吃不饱,跟不上这时代的腿脚,低头看着街上的裙子随风舞动飘摇,再摸一摸那干涸的嘴角,时间流过一分又一秒,未来依旧是个大大的问号,望向天空白云飘过,漏出刺眼光芒,模糊了视线,泪水滑落在眼角。
黑夜到白天,不停更替轮转,看着麻木的自己,慢慢的妥协,当初的信念,如扯碎的纸片,被现实卷起带走,已消失不见,只剩下怀念。”
——朱俊男 《只剩下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