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对方赞同自己,不妨先同意对方的说法。
“采纳原则”是指,要让对方同意你的见解,首先必须同意对方,然后才能去说服他,使他赞成你的主张。
在很多时候,要想让对方退一步,我们得先让一步。也就是说,要对方接受我们的说法,我们得先承认对方的说法。
这种“采纳”的方法,也叫“非指示的方法”,在患者与心理医生的面谈治疗过程中经常被采用。所谓“采纳”,就是即便对方的主张、言词、态度、感情、信念等是属于非理性、非道德的,也要先接受这些概念,这样对方就会感到自己受到了尊敬,产生安全感。在这种情况下,彼此的关系融洽了,对方才会轻松地接受你的主张。
在日常生活中,这种方法也颇多用处。
遇到盲目自信的上司或同事,你正在做某个项目,明明他们对此并不在行,却在旁边指手画脚。
这时候,你不妨先静静地听听,即使他们的想法不对,也不要立刻予以反驳,相反,对于他们说得有点靠谱的话,你还应点点头,表示赞同。
然后,你再陈述自己的观点。到头来,他们通常不会反对你,哪怕实际上他们暂时还不能接受你的想法。
“接纳原则”也适用于家庭。
父母上了年纪,越来越固执,不容易接受意见。比如,在炒菜之前,总喜欢把那些较苦较硬的蔬菜用开水过一遍,致使蔬菜中的维生素大量流失。讲大道理,父母不听。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妨先改变自己。
吃菜时,听父母解释,你口里应着“这样行,不苦了、不硬了……”然后,再找机会,告诉父母“某营养师说,蔬菜不论是炒还是煮,时间都不宜太长,维生素流失太多,没营养了。”
你会发现,父母用开水过滤蔬菜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推销员遇到自以为是的顾客,这一招也能奏效。
总有一些顾客自我感觉特别好,认为自己所说的全都对,听不进半点否定意见。对于这类顾客,开口否定他的观点只会降低成交率,只管听他说,偶尔点点头,说一些诸如“如同你所说的……”“你说的有理”或“的确如此……”之类的话。
结果,有点出乎意料,却并不奇怪,顾客最终采纳了你的建议,买了你推荐的产品。
-人-际-关-系-的-心-理-学-
“采纳原则”,即要让对方同意你的见解,首先必须同意对方,然后才能去说服对方。所谓“采纳”,就是即便对方的主张、言词、态度、感情、信念等是属于非理性、非道德的,也要先接受这些概念,这样对方就会感到自己受到了尊敬,产生安全感,由此轻松地接受你的主张。
-为-人-处-世-的-潜-规-则-
以上是文章原文!
今天认识了一个新的原则——“采纳原则”,即要让对方同意你的见解,首先必须同意对方,然后才能去说服对方。
怪不得我和我妈容易吵起来,原来是我没有运用“采纳原则”呀!学到了!
晚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