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帛书版《道德经》德经第八十一章(今传本第七十九章)

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是以圣右介,而不以责于人。故有德司介,无德司彻。夫天道无亲,恒与善人。

意译:

深仇大恨虽然可以被调解,但一定会残留些许余怨,这种调解办法怎么能说是好呢?

所以有“道”的圣人保留着别人向他借债的契据,却不责令其归还。

有“德”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一样宽容,无“德”之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一样苛刻计较。

自然法则不偏爱任何人,但会永远帮助有“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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