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看书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买书的速度了。书架是早已满满当当挤挤挨挨了,但每月领薪水后还是忍不住又新买几本塞进去——毕竟在物价飞涨的年月,书还算是便宜的东西呀。
这些花色、厚薄、字样甚至纸香都各不相同的书拥挤在同一个小空间里,都在纷纷向主人审视的目光声张自己被翻阅的权利。
“喂,喜新厌旧的家伙,你把我翻了几页就不想知道后面的精彩情节啦?”其中一本标题醒目的小说挑逗说。
“我数十年写就一生的经历,只对耐心的人展露无限的珍宝,”一本大部头名著发出老成之言。
“年轻人总是性急的,他们忙着挣钱、恋爱、上电影院……”手指夹着烟的鲁迅先生嘴角里冒出这句话,仿佛他头像上方的烟雾还在飘动。
“不读诗,无以言,”一本古典诗歌选集如此标榜自己。
“立志写作的人,一定要懂得寻找自己的老师,”海明威小说集殷切地说。
它们喁喁私语,句句都是箴言。我伸出的手停在玻璃门边,真感到烦难了。
我自问,从什么时候开始不能安安静静地读完一本书了呢?恐怕日历上找不到这么明确的一天。不管怎样,我的确渐渐养成了收藏书籍的癖好。似乎一旦想起一本感兴趣的书而自己又没有,心就痒痒的,老是记挂着,直到终于从快递员手中签了字撕开包裹一看是它——才快乐满足起来。
这种满足转瞬即逝。新的发现又滋长新的占有欲,看书本身倒成了一个个屡屡被延迟的事件。想来高中晚自习沉浸在一本课外读物中被身后站立多时的老师吓一跳的感觉真如梦境了。
“不用读太多书,熟读十本就是专家了!”福楼拜这样说。不知是真是假。他自己又到底看过多少本呢?可是现在叫我从书堆中选出十本最佳书,无异于让我钻进一个庞大的金库中却只能拿走十个金币一样困难。这是一个说得通但少有人去执行的道理。
“你不如学学我,桌子上永远只放一本书,不看完就不换!”一位自鸣得意的老前辈奉劝道。
于是我试着埋头某一本书,扫荡纸页上的文字,吞咽表面的信息,抽出其中的线索,剥开隐含的主题。最后阅毕,放回。只是它还是它,仍旧会在书架上喁喁私语;我还是我,不多不少,与此前的自己一样感到无知、烦难、焦渴。
实际上阅读变成一个生活习惯后绝非看上去那么值得歆羡。它很可能意味着最初的探索机锋由于不进则退的缘故已经磨钝了,生锈了;意味着原本该在读与思的共鸣中不断触发的心灵成长其实早已停滞了。它成了打发时间的方式,这个方式引起人厌倦书本之外的生活。
如果热衷阅读这事也用“书龄”计算,我有超过十年的“书龄”了。我的阅读范围颇狭窄,且不无功利目的。在这一点上我与那些除了挣大钱别无他求的人没有什么本质区别。不过在阅读上,单一的渴望更易蒙蔽心目,不懂享受过程终究成了一桩令人迷惘的苦役。不知道挣钱也是不是这个道理。
要从阅读的误区深处抽身返回非得拿出那么一点与世无争的觉悟不可哪。尽管我的年纪确实不小了,在成就一个理想的自己之前不知还要冥冥中摸索和试炼多久,而时间之手又从不对人做出挽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