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焰中模模糊糊浮现出格雷钱巴斯的脸。明明就已经好多年都没有想起过他了。
背上杀害四个人的黑锅,最后还被烧死的傻子,莲实倒是一点也不同情他。他是个跳级进入哈佛大学的高才生,也是个货真价实的连续杀人犯。他死了之后,又有三起杀人事件断定和他相关,但还有至少十起事件并没有被人察觉。
钱巴斯身高190公分,却因为对食物没什么兴趣,整个人精瘦无比,体重只有60公斤左右。他戴着眼镜,是个电脑宅男,头发蓬松,笑容僵硬,一看就知道不是桃花旺盛的类型。而且他只有在杀害生物的时候才会感到快感,小时候还可以靠杀害附近的小猫小狗来控制自己,进入大学没了束缚,就像散发着腐臭的大王花开花一样,开始了杀人的旅程。受害者不分男女,说明他可能是个双性恋。
莲实从初见不久就看穿了钱巴斯的本性,却跟他维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因为觉得这是个做有趣实验的机会。
另一方面,钱巴斯对于这个亚洲学生也很有兴趣。大概是被他的聪明伶俐和发自内心的冷酷所吸引了吧。莲实只是稍微暗示了一下自己也有同样的兴趣,他就立刻咬住了鱼饵。肯定以为莲实是他遇到的第一个拥有同样灵魂的朋友了吧。
在连续杀人犯的名产地美国,两个疯狂杀手相遇并相知之后,一般来说会一起犯罪来加深友情。
莲实原本打算自己躲在幕后,操纵钱巴斯实施犯罪。
但实施的时候,出现了各种问题。最大的难关是莲实想要杀的人,和钱巴斯想杀的人并不一致。莲实想杀的都是比自己成绩好的学生啦,给自己评价较低的教授等,但钱巴斯基本上是属于愉快型杀人犯,只有让他觉得有性趣的人他才会想要动手。
这样一来,就只有改变初衷,让钱巴斯自己选择杀害的对象。而对于莲实想要杀的人,就自己下手。动手的时候肯定会选择钱巴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时间,犯罪现场也会留下最终会指向钱巴斯的线索。
本以为警方会立刻怀疑上他,结果却平安无事。钱巴斯作为名牌大学哈佛的学生,过去也没有任何案底,完全没有在司法机关的雷达上留下痕迹。而且,他在杀人的时候似乎也兼具艺术性及慎重性。
渐渐地,钱巴斯开始缠着莲实,想让他也加入自己的愉快杀人计划。这样才算是友情的证明吧。
莲实爽快地一口答应下来,并提案由他把猎物带来,再一起活烤了他,这让钱巴斯惊喜不已。莲实让他准备好汽油桶和汽油之后,从他身后用流星锤打中他的后脑,把他扔进汽油桶,倒上汽油并点上了火。
莲实想起了以前为了学习英语所读的一本叫做《华氏451度》的小说。开篇第一句“It was a pleasure to burn.”,之后读的译本把它翻译为“焚烧是一种快感”(于而彦译),立刻觉得感同身受。
想要爆炸一样高耸入云的火柱亮得发白。钱巴斯因为灼热而回过神,挥舞着双手乱蹦乱跳,却没法从汽油桶里爬出来,最后终于扑倒在地,一动不动了。好一会儿火势才沉寂下来,颜色也变成了橙黄色。莲实离开的时候,钱巴特的遗体还在继续燃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