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里拎着档案袋,背着一个装着我全部家当的尼龙背包,没有打车。
我顺着湘江水岸一路朝北,走过不知道多少个路口。
等走离主城区很远的地方,天色将黑。
我揭开档案袋,看着里面躺好的十张百元大钞吞咽口水。最后从兜里掏出五块,买一块面包和水。水花掉我两块。
我是调查行业里的廉价货,新兴行业里的龙套大王,除了跑腿打杂一文不值。
如果不是某位大亨暗中相助,我敢发誓,玉皇大帝都会打这一千块的主意。
我将档案袋夹紧,走向才预定好的新租房。
穿过最后一个街头最后一个拐弯,有一株海棠花飘着易逝的芬芳。
我回头看了看它,旋即走进狭窄黢黑的甬道。
棚户房有铁栅栏,紧闭的门依次从两旁排开。
走道两旁挂满花花绿绿的短衣裤。从它们的数量上看,我大概能估计出多少个像我一样穷得只换得起内裤的家伙住在这里。
老板是个高瘦的女人,形状像极了一根栅栏。刘海很长,快遮住半边小脸。
我从她一半的脸上试图用力揪出一丝微笑。
她冷着脸,支着胳膊,伸手的姿势像要钱。可连方便喝水的地方在哪都忘了说。
我付钱,她领着我朝前走。一双男人的皮拖板在她脚底甩来甩去,弄出的吧嗒的响声不停地朝着四周回荡。
我走在昏黑的走道,尽头一盏昏暗的灯正鄙夷地打量着我。
我每走一步,就有一个与罗琳相关的念头闪现。
和罗琳认识的日子天空缀满星星,不管刮风下雨还是风和日丽。
它们令我开心得就像被灌了三年有效期的迷魂汤。
没有哪个小子不向往爱情,特别是穷得叮当大响的小子被校花垂怜。
与她的邂逅,是一种你曾经过了千百次幻想,愿望突然得以实现的快慰。确切于我来说,更倾向于比喻成此生不可觊觎的一颗辰星。
我是中文系里的好学生,一些不着边际的想法推搡着我,像刚刚出走集中营的“萨特”。那样的勇敢比纳粹的子弹还嚣张。于是,我被同学视为存在主义的恪尽职守者。
我和罗琳相爱,再难离开她,爱情重在占有的本质在我心里暴露无遗。
如果有谁坚决说不情愿,舍得离她远远的,那是一种虚伪得形同白痴的行为主义。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对她垂涎。但就算我已经和她形影不离,我还是垂涎三尺的其中一个。
四年零九个月零九天前的那天,一场大雨打湿了她的长发。
我撑伞刚好路过,毫无准备,把伞递给了她。从此这把伞派上用场,在我俩中间递来递去。
我们一起上课,她带我逃课;
我写廉价情诗,她送给我十块一杯的奶茶;
她喜欢夕阳,我喜欢看她;
我们骑着租来的自行车到处逛,即使夏日,即使灰尘扑面;
她愿意出钱,我扭扭捏捏。
贫穷没有温度,也失风度,尽管我愿意为她花光身上的每一分钱,显然我很少有。
然而只要躲过她,我吃三块一碗的混沌,打临时工,把万艾可的传单搞得满大街都是。
她是天生的公主,我是一剂持久的兴奋剂。
等后来某天她坦白,下雨那天其实是她故意丢掉的雨伞,我才知道爱情偶尔耍耍阴谋更可爱。
我爱她,与雨天无关,也与美貌无关。
罗琳的善良和纯净像是来自天空的一道光芒,让那些对我俩之间的爱情心怀恶意的人铩羽而归。她鼓励还拥护着我一路向前,不管周围充满窃笑。
祝福本是咬紧牙关挤出的东西,那时的我还对爱情依然深信不疑。
直到有一天,她拿我写给她的情诗在龙门书局出版成册,我被惊得目瞪口呆。也因此获悉,龙门书局只是罗氏家族商业帝国的冰山一角。而她,就是这个帝国的“公主”。
我被蒙在鼓里三年,也弄清了被同学窃笑的原因原来如此。
我见识过一些拜金和被私德怂恿的人,个个能为自己的理想找好借口。但我不能。我连一副像样的身板和妥协的勇气都没有。
既然绝非本意,我还是强装处之泰然。但我早已变得胆怯而迷惘。
直到一个月之后,我等来了一次“友好”的告诫——分不清是乱棍还是拳头的东西。
每一下都很硬,也很吃痛,每一下都能把自卑和妥协敲进我的灵魂。顺便还附赠了一顿不可拒绝的“嘱托”,即立刻离开罗琳。
我垂头丧气的样子一定很吓人,让他们都不敢再下手。
喝醉你的从来都不是最后一滴酒,而是一闪而逝的灰心念头。
我的自卑开始发挥作用。我开始苛刻地审视自己,也审视爱情。
我从前坚信爱情不惧千难万阻,像梁山伯与祝英台,但现实和真心更加珍贵冰碎,受过爱情的蝴蝶活不过三天。
我寒酸,骄傲,孤立无援。三大特征组合在一起,就像“佛教三不能”,让侥幸与异想天开和我隔着铜墙铁壁。
我决心也只能离开罗琳。
从此我与她之间的爱,只能权当片刻的温存让它随风而去。或者说,这本是它原来的面目,我只是幻梦里无法测量的那丝温度。
爱,蝴蝶,坚信,这些曾经向往与秉持的美好,都只能写在薄纸上,还不能三分用力。
我以为我和罗琳之间的爱情就此结束了,在这个万千灯盏、山海可平的世界里从此只剩孤独与惆怅,只剩思念。
然而等到即使我毕业离校以后,她依然会出现在我的面前。常常在我意想不到的路口,在我更加想念她的时候,在我装着步履匆匆的当口。
我刻意回避,希冀不用再遇见。但用心爱过从来都是一道走不出的围栏,是她不加掩饰的湿润眼眶。
她开始质问,有时哭诉。她的不依不饶已经不同于以往的任性,更类似于一种求饶。我明知道原因但不能说明,更不能表现出丁点妥协,因为我知道我永远都配不上她,因此只能无声地逃脱。
沉默有半年之久,我以为她已将我忘记。然而今天,她割在碗口的刀伤再一次重重地刺醒了我,刺破了我的心。
我要离开罗琳远点,要从她的世界走远,让她再也找不到我。
我坚定地走进出租房,打开电灯。
房子很小。够支一张床,除此只剩黑暗角落。
三面斑驳的墙,十平米的水泥地板,女老板离开前的一个旋身,附送一面窗户外的星光。这些足够花掉我每月500元,概不还价。
我摊开床单,裹着衣服躺下。秋天的凉爽在这个夜晚有些变本加厉。我裹紧衣服,朝着冰凉的墙角挤了挤,但没有用。
拮据不畏寒冷,任何凛冽的东西休想从我这得到丁点的同情,我裹得更紧。
我隔着窗望着肆无忌惮的夜空,一阵发呆。尔后我将罗琳给我的电话纸条捏成团丢掉,狠心下压死床板上的一只飞蛾。
突然想起档案袋里的钞票,顺便抽出那摞文件。
文件用黄皮纸信封一个一个地装好,码得很整齐,热心人还用橡皮绳扎紧。
我抽出上面那份,见封面上标了序号,便小心地打开标着“1”的信封。
我预想中的文件是一沓旧式信纸,正面的绿色油墨从纸背透了出来。我翻开信笺,笨拙的手写字跃入眼里。
没有署名,没有介绍,写的人懒得给我打招呼。
我靠近闻了闻,幸好一丝纸墨的余香还没死绝,否则我真没心情读下去。
信中的这个人,就是写这鬼东西的男人,叙述晦涩,啰嗦,故事飘忽不定,像一个醉鬼自言自语。
我的心里还在塑造一个人,一个酒鬼,一丝怜悯,疲倦席卷而来,未等看完我就昏沉睡去。
这个夜晚星光灿烂,灯火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