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七零后,我受得是五零后父母严苛又循规蹈矩的近乎迂腐的教育。
于是,我初中以前活得像尊木偶,被他们的言行举止牵着——
出门邻里乡亲先问好,借人一颗葱还人一头蒜,宴席上先给长辈长者让座倒茶,长辈长者举筷举杯再动筷子摸茶杯,夹菜只夹自己面前的不能满盘子翻找,长辈长者聊天聊嗨了不能闷头吃起来没完,得举着筷子忍着馋忍着饿装作很感兴趣的在听……
从小,我就是对宴席不感冒的孩子。
这哪是吃饭?完全就是费钱(红白喜事)费力(洗头洗脸洗衣服)费神(察言观色)的苦差事好吧?
从小,每每宴席,我就是自告奋勇的“留守儿童”。
爸妈姐妹都走了,我关好大门,乐得几乎要跳起来!
炒把豆子嘎嘣脆!烤把花生嘴流油,煎个鸡蛋满堂香!
小吃货的世界无师自通!
重要的是,自己一个人自由自在,不用察言观色不用怕人笑话不怕弟妹争抢!太阳地儿一晒,铺张席子一躺,眯着眼睛吃个痛快!
总之,小时候所有出格的事儿都与吃有关。
初中以后,终于稍稍从吃上移开眼睛,发现了更为广阔的世界。
高一那年,一本名为《读者》的杂志在旧书摊上吸引了我,读了几篇,不解渴,干脆花五毛钱买下来回宿舍读,只读这一本还不解渴,干脆隔三差五就省下钱去买来读。
一颗喜欢阅读的种子,由此深埋。
课上读课下读,白天读晚上读,双休日回家,晚上灯亮了好久还在读,终于引来老妈咆哮——
整天看书没见你学习好哪儿去!晚上点灯熬油的不费钱嘛?!
缩脖儿关灯佯装躺下,终是放不下看了半截儿的书,再次蹑手蹑脚的拿起手电,捂上被子,继续沉浸在书山书海里……
后来,暗恋一个男生,开始装模作样的写日记。
只是这日记更不敢明目张胆的写,老妈整天在耳边唠叨——
看那谁谁谁,胎毛没扎鬼毛没退,就学会“谈恋爱”了!还知道要脸不?
于是我把写好的日记锁在抽屉里,钥匙也藏起来,总算是“封藏”好了秘密,也“封藏”好了我青春里最初的最懵懂的感情。
高考无望的那一年,我夜不能寐,偷偷的拿出老爸的“大鸡”烟,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抽。与其说“抽”不如说“吹”,因为根本吸不到嗓子里去,怕呛,也怕咳嗽,就只能一根接一根的往外吹烟儿……
那时,月亮天儿很明,我看得见我嘴里吹出的香烟一圈又一圈的升腾,升腾,就像我迷茫的不着边际的未来……
后来,出格的事儿就越来越多了。
我不顾老妈的白眼与冷嘲热讽,又穿耳洞又染头发,甚至还想去搞一个小纹身,位置都想好了——肩膀、手腕儿、脚踝,哪哪哪都好,终因怕疼怕周围眼光怕老妈暴怒而作罢。
而今,在别人眼里和儿子偶尔的一次口误中——我已是为人妻为人母的“妇女”了,已经不再适合干“出格”的事儿了。
只是,我还是会找机会,找任何能让自己“心跳”能让自己“惊喜”的机会,因为我越来越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