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咨询当中常见当事人周围的重要他人,要求当事人改变,或者希望咨询师能够说服当事人配合,然而不管当事人的年龄再小,他都有个人的主自主意志,并无法勉强而得。因而当咨询师或周围人认为当事人应该有什么改变,而当事人并不同意,那些人的目标仍然只是属于他们自己的,对于当事人并未发生作用。咨询师的意见不等于是当事人所能理解或同意的目标,就算咨询师或周围的人认为自己的目标是适合当事人,或者是为当事人好的,但仍然要赢得当事人的认同,才能变成当事人自身的目标,而对当事人发挥作用。
虽然你不喜欢爸爸约束你的方式,但我看到你们两个都很希望你的成绩是可以进步的。
你很希望你的工作室有独立的空间,而你的老板希望你有业绩,你想当老板看到你是什么样的表现的时候,会更容易给你独立的空间?当你的业绩提高的时候,会有什么差别?
这样才能从彼此看似对立的两端,找到可以共识的起点。
那么对于非自愿来访者而言,找到这样一个共同的目标就更为重要了。Z:咨询师 L:来访者
Z:是谁让你今天来见我的呢?
L:我妈妈,她想让我来。
Z:好的,你妈妈最希望我们见面之后发生什么呢?她怎么样就知道你来这里是有用的呢?
L:他总是说我的态度问题,我的老师也是这样。
Z:好,这只是你妈妈和老师希望的事情,还是对你也可能会有好处呢?
L:我觉得应该对我也有好处吧。
Z:哦,好的,所以说如果你的态度有了一些改变,你也会觉得我们的谈话是有用的,是吗?
L:是的。
如果来访者并没有接受成年人的希望他会说,“我并没有什么错“,那么咨询师也可以继续问:“好,你没有对这个态度的问题所困扰,那么你来到这里如何才能觉得这个时间没有浪费呢?”
贴着当事人走,找到他想要的目标,才能真正有效的帮助到他,因为改变的主体人是当事人而非他的重要他人。但是两者之间,无论他的目的是什么样,可能都会有一个共同的切合点。如果来访者说,他想让父母少管他,那他一定也要有所变化才可以。这样就可以和家长的目标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