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我就是家里很叛逆的那个孩子。
表面上是乖乖女,听父母的话,听老师的话,实际血液里流淌的叛逆因子让我转身就是另一个样。
比如:父亲把所有课外书籍称为“野书”,除了正式的教科书之外,他不准我们看“野书”。
结果是父亲越反对,我就越看,看的范围越来越广,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已经把玛丽苏的言情小说看了个遍,觉得套路太俗气,初中开始看武侠小说,高中开始看悬疑小说,大学开始看修真小说。
当然,除了小说之外,各种报纸、期刊也是我的最爱,初中时候疯狂喜欢郭敬明,把零花钱都省下来买郭敬明的书看了个遍。
有趣的是,初中受郭敬明《幻城》的影响,自己还尝试写玄幻小说,曾经还给杂志社投稿过一篇短篇小说,想赚稿酬,哈哈,结果都是石沉大海,杳无音讯。
想想后来踏入职场,阴差阳错又捡起了写作,也是与中学时代这些折腾有关。
果然,人生之路,每走一步都算数。
现在看来,和父亲斗智斗勇意外的培养了我阅读的爱好,中学时代一直坚持写日记培养了我写作的爱好。
只是踏入职场以后,不再看小说了,转而进行了广泛的跨学科阅读,写作也不仅仅是写日记了,还转而系统的输出一些生活感想,记录自己的所见所闻。
想想也挺酷。
因为骨子里的叛逆,我还做过一些很酷的事:
酷事一:
大学毕业以后,我和父母坦诚沟通,不想要事业单位的“铁饭碗”,想要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让他们给我3年时间,如果我在外养不活自己,就老老实实回家听安排。
契约达成,我如脱缰的野马,越浪越远,从小城扎根到一线城市,再也不回去了。
结果在外不仅没饿死,还比父亲给我规划的体制内的路活得更潇洒。
当之无愧成为了三姐弟中独立生存能力最强,适应能力最强,最有眼界最有想法的奇葩存在。
酷事二:
可能小时候父母管得太严,哪儿哪儿都不准我去,结果叛逆因子作祟,偏偏想走遍中国。
用了8年时间,走遍了中国34个省中的29个,城市、农村、无人区;大海、沙漠、雪山里,在祖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地上,洒下几十万个脚丫子的足迹。
当之无愧成为家族里最能折腾的那个野孩子,而野外徒步的淬炼,训练了吃苦耐劳,稳定坚强的性格,让我在职场中获益匪浅。
酷事三:
为了完成自我探索,找到自己喜欢的事业,一个人,一个行李箱,从南到北,从北到南,经过北上深的碾压,我还倔强的活着,挺好。
没有被“女孩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标签定义,也没有拼爹,也没有拼娘,在大城市里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的条件下,靠自己活了下来,发现外面的世界也没那么坏。
酷事四:
父亲说我没毅力,成不了事,从2019年开始健身,到现在刚好3年,从小白到业余的健美运动员,通过健身,我不断训练自己坚持做一件事的毅力。
然后发现,当坚持成为一种习惯,其实继续也就没那么难了。
通过健身,深刻感觉自己也没父亲说的那么差么,乐观期待一下,未来,自己成点事应该不是问题。
酷事五:
力排众议,找了一个小众的事业,全职做性教育,打算在一个不正经的行业里做件正经的事。姐夫说:“别把自己搞到牢里去啊~”
我郁闷了,外界对性的有色眼镜那么重,那我更要去干了,不仅要干,还要干好,以“传播爱的教育为己任”,继续努力。
做性教育虽然难,但就像健身,越难的事做成以后成就感也就越强烈。
这就是追求难的意义呀!
也许,我做的这些看似很酷的事情,也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嘲讽、打击、蔑视......
我也迷茫过、无助过、质疑过.....
但转念一想,那有怎样?年轻的时候不折腾,不把自己想做的事情都做了,等着老了后悔吗?
这是我的人生,我自己说了算!为了自己老了不后悔,未来,我还会继续干一些古怪的、与众不同的事,做一个独一无二很酷的人。
做很酷的事,成为很酷的人,想想都很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