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借出去的钱起诉时间越晚,回款率越低
回去清理你的借据,赶紧起诉
没有骗你“你借出去的钱起诉时间越晚,回款率越低”,这是彭律师根据自己执行24年,对自己代理的欠款类案件的执行情况跟踪统计后得出的结论,为什么会是这种情况?
[if !supportLists]第一、[endif]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
常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凡欠我们的钱或者借我们的钱的人,在最初形成借款或者欠款法律关系的时候,对我们都是报以感激和愧疚的,在这种情绪的推动下,半年之内他都会想办法解决我们的欠款,一旦过了半年,这种情绪会渐渐发生变化,你的每一次电话催收,都加深让他的愧疚感,一旦愧疚感达到一定程度,他对你的电话表现出来的就是本能的抗惧,他会拒接,会拉黑你,会讨厌你,因为你让他在道德上没有优越感,这就是心理学上的“恩将仇报”的底层逻辑。
所以,你要在对方的感激消失之前起诉,而不是一再的电话做催收。
[if !supportLists]第二、[endif]我们从诉讼时效角度来分析
我们知道民事案件诉讼时效为三年,即从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界满之日起,往后推三年,三年之内必须起诉,否则就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无法保护你获得可以执行的判决书。
那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则从借款凭证出具之日起最长20年之内起诉,超过20年将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一张借据你拿在手中十几年不起诉,这不符合逻辑,而且很可能会被对方利用这一情况,设计出诉讼时效已过的情形。
[if !supportLists]第三、[endif]我们从执行回款率角度来分析
半年之内,除非遇到巨大的天灾人祸,否则欠款人的财务状况是最接近我们出借款项时的状况,但过了半年会出现的情况,就是我们无法预料和可以控制的,比如借款人换电话号码,导致法院传票无法送达;比如借款移居其他城市,你无法获取他的任何信息;比如借款人转移财产,等你起诉后已经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以上种种只要我们起诉的时间越晚,这样的风险就会越大。
后记
关于羞于起诉,不好意思起诉的心理,很多我的当事人对于起诉这件事情,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总觉得关系这么好,把人家起诉了,挺不好意思的”,我们分析一下,关系好的人你在他困难的时候帮助了他,那么关系好的人是会按约定时间偿还钱的,否则就不要说关系好,你只不过是被对方的“关系好”绑架了而已,其次,关系好,有关系好的做法,一打电话催收,二用律师函催收,第三起诉并且做好财产保全。如果你给别人借钱,别人不还,你还不好意思起诉,那只能说菩萨也救不了你。
好了,回家翻翻你的箱底,看看还有多少条子, 一个一个的打电话,不接的,拖推的,找彭律师,我来帮你解决,别一天天的不好意思,经济都下滑成这个样子了,还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