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写完字,自己都不忍再看一遍,写的啥呀,简直就是无病呻吟。我知道拙笔,笔耕不辍是为了提高专注力,同时为了寻找存在感,留下些在世上生活过的痕迹。
每每蹦出一万个日子这个字眼,心里总有种莫名的慌乱,余生若还有一万天,已经将近90岁了,那时的我还苟且于世吗?倘若还在,还能走动吗?还能看手机,听音乐吗?
经历了天真无邪的童年,度过了大喜大悲的岁月,正行进在终极目标上,还有什么解不开的疙瘩,过不去的坎,世界上除了生死,其它都是小事。“我来不及认真地年轻,待明白过来时,只能选择认真地老去。”人活在世上有什么意义,这类宏大的问题,不属于等闲之辈思考的能力范围,而每天过得开心,并能感染身边的人,才是真本领,给平凡人生添彩增色。
为自己而活,在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大胆地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一个人跳舞,像没有观看一样。比如写字,我不怕见笑,很清楚,我没有积累,资源库空缺,正如,我在舒明月写作培训营的一次作业中写的,“整理不出老师说的资源库,脑子中仅有几个破词破句子,抠了半天交不了作业。就像是穷苦人家翻箱倒柜找到的几块碎布头,拼凑成擦鼻抹泪的一块小方巾”。明知不足,仍义无反顾的舞文弄笔,一个人至少要有一样喜好,哪位作家说过“一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当写字作为喜好,可行?无关钱财,无关名利。为了化碎片化时间为块状化时间,为了留下在世上生活过的痕迹,还有,喜欢。
渴望文笔提高,所以,我每天做到一个小时的阅读时间,“红楼梦”“儒林外史”,张爱玲的小说,尽管,内容不合口味,死啃几句。
没翻过书,没写过字,这天就像白过那样。
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