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没被拘留
文/肥猪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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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一则王某某打人被拘的新闻,哗变网络。
现在很多媒体证实,所谓的王某某就是王思聪。
但是,王思聪被拘的新闻不实,根据一些零星散落的消息判断,王思聪现在没有被拘。但是,依然有被拘之风险。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在上海的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王思聪一行人,发现有人拿手机拍摄,所谓的“有人”,这个人就是陈某,被打的那位。王思聪一行人要求拍摄者不要拍了,而且要删除所拍摄的视频。
但是陈某否认拍摄,于是乎双方发生了争吵遂至动手。其实您靠想象都能得知,你说没拍,我不信,我看看拍没拍?陈某肯定是我凭啥给你看我的手机啊?你算老几啊我给你看,滚一边去。
一个要看,一个不给看,那就得强制看,这不就动手了吗?这个靠吵架,解决不了问题,肯定得伸手。
假设是我,我没拍,我肯定不让你看,因为我和你是一样身份的公民,你无权查看我的任何私人物品。我正因为没拍,所以我就更不让你看了。您越想看,我就越不给你看。你不王思聪吗?你王思聪你就就牛逼了?你就可以随意侵犯他人权利啊?我就不让你侵犯。
估计有人会说,你没拍你怕啥?你没拍你给他看看能咋滴?这是人权问题,不是单纯地看不看的问题。
我如果拍了,那我就更不能让你看了。您看到我拍了,那我不是撒谎露馅了吗?而这,就是动手的原因。
王思聪出门,身边肯定得有个三五个人,因此陈某肯定吃亏。这不就左侧鼻梁骨折了吗?经过司法鉴定为轻微伤。轻微伤已经算是伤了,但是不入刑,入刑的是轻伤以上。
根据现有法律,一般而言轻微伤不会判刑,而是做调解。被打者可以在警方的主导下要钱。如果双方调解不成,那么警方会根据双方的伤害程度来进行判罚,拘留罚款。当然了,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不可以刑事自诉,不构成轻伤的,法院不受理。因此说法院能受理的轻微伤,也就是赔偿数额而已。
现在井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王某某以及他的同伙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并处罚款500元,对另一人处以5天拘留罚款500。
但是,王某现在提出了行政复议,因此现在的情况是井方暂缓对王公子实施拘留,而是等行政复议之后,根据行政复议来实施处罚。比如行政复议的结果是撤销井方的处罚,那么王大公子就不需要蹲拘留了。
事实上,这是缓兵之计,因为行政复议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因此王大公子有充分的时间去干他想干的事儿。比如说他想摆平谁,不论是被打者还是执法者,他都有时间,你懂得。
得了就到这儿,感谢大家!
肥猪满圈老李
12012023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