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家院子外面,是一片绿油油的稻田。每年盛夏,热风一吹,热辣阳光一晒,满屋满屋的稻花香。
那时候,就有一个想法,日后老了,闯荡累了,一定要有这样的一块农田,种些粮食和蔬菜,听听人间的天籁。
后来啊,这块稻田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绿油油的茶园。我稻花香可还没闻够呢!我的视觉,也还没从稻谷的那成熟了就垂下头的,虚怀若谷的谦虚审美中解放出来呢!
消失的不仅仅是稻田,还有早上屋外清晰可闻的踢踢踏踏的牛群走步声。消失的也不仅仅是稻田与牛群,更是土壤的清香和田园的记忆。
童年时代,那些关乎田园生活的记忆,已经一点点消褪了。对于此,我还没多大惋惜。我感到遗憾的是,那一段脚踩泥巴,鼻嗅其清香的日子,也渐渐变得遥不可及了。所有的这些呵,犹如一座座大雾的海边港口,迷迷蒙蒙,若隐若现,仿佛尽在咫尺,却又觉得已是远在天边了。
英国作家弥尔顿在其小说《力士参孙》里,塑造了参孙这样一个有意思的人物。准确地说,不仅有意思,而且,还很是发人深省。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物呢?原来,这人物是一个隐忍复仇的形象。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大得惊人,其最大的弱点就是丧失头发和丧失了双脚踏地的时候,其力气就会褪尽全无。
后面,敌国的王后,灌醉参孙,并削尽其头发。结果,他力量尽失,被剜掉眼睛,戴上镣铐,投入大狱。最后,在一个庆祝活动的表演助兴上,他再次恢复神力,撼动并摇踏宫殿大厅,最后与敌人同归于尽。
我初读这故事的时候,觉得参孙甚是惨烈,也很是勇敢。不过,读完后,我更关注这样的一个细节,并在上面费尽了思量。
没错的,土地。两脚触地,就有无限伟力。大地,成了他磅礴力量的不竭源泉。对此,我陷入了思索,我想起了童年农忙时节,在暑假期间于农田忙活的情景。
当回忆,重新定格在那段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岁月时,给我很大冲击,很多亲切感的是那片迷迷漫漫的,难忘以忘怀的,泥土的气息。我陷入了回忆中,那感觉,就像童年时,双脚陷入难探深浅的泥泞土壤,一种被包围,被吞没的惶恐油然而生。
伴随着这种惶恐的,还有一份淡淡的静好岁月里的安然闲适。在泥土的气息里,童年的我,很是安心,也很是无忧。于是,那几年帮干农活的岁月里,我不讨厌泥土,更谈不上恨。相反,我走近它,亲近它,从中感受和汲取一种浑然古朴的静气和耐力。
那时候的我,像极了后面我读到的弥尔顿笔下的,那英雄的人物:参孙。
此时,我坚定着这样的一个心愿:我希望我是一个“参孙”,或者,我愿意在我的心之一角,永远安放一个“参孙”。
从去安溪县城读中专开始,我就慢慢地开始了一程远过一程的离家旅程。相应地,我父母也开始了台湾作家龙应台笔下的“目送”。
每次,我母亲都会在我开学返校的前天晚上,帮我整理好行李,怕我丢这丢那;而我父亲,则在隔天用摩托车载着我和大包的行李,去到镇上,然后一起陪我蹲着,看着,等着,随时准备叫住到县城的班车。后来,班车没了,换了公交车,但不变的是父亲那蹲看的焦灼,那目送的眼神。很多时候,我坐上车后,会马上回望父亲所在的方向,他总是看了一下我,然后慢慢地发动摩托车,骑向来时路。
这时候,在那么一刹那,我往往会感到鼻子一阵酸。
后来,从安溪,到晋江,再从晋江去到了福州大学城读本科。距离是远了很多,回家的次数也确乎少了。然而,我还是忘不了我那可爱的小镇,镇里的小山村;忘不了,童年时在水田里踩过的一片片歪斜的脚步;忘不了泥土给我的力量,更不了一生操劳在农田里的爹妈,他们目送我一次又一次走向远方时,眼神里所射出的重若千斤的光芒和期望。
消失的稻田,不消失的泥土香;消失的岁月,不消失的情怀远。在这个冷暖自知的世界里,昨日的路,你出发的初心和决心,就是我此刻的“稻田”和“土壤”!诚然,我踏不出童年时代的无忧无虑,怡然自得,不匆不忙,但是,在这新的“土壤”里,我获得了濡养一生的力量。
那力量,它有一个很接地气的名字: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