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来源于经验,适用于经验,但不能超越经验。因此,对经验的依附性是常识的本质特性。哲学的本质特性之一则是“超验”,即“超越经验”。常识的经验性与哲学的超越性,从最深层上决定哲学不是常识的“延伸”或“变形”,而是对常识的“超越”。
哲学和科学是人类的理论思维的两种基本方式。理论思维方式形成的标志是“能够以系统化的概念体系去描述和解释经验世界”。这种用以描述和解释世界的系统化的概念体系,所表达的已不是既定的、直观的经验事实,而是用来解释经验事实的,关于“本质”、“共性”、“规律”、“必然”的认识,也就是一种关于“普遍必然性”的知识。而这种普遍必然性的知识,是“超越经验对象的,用来解释经验对象的知识”,是一种来源于经验,超越经验的知识。因此,哲学和科学作为人类理论思维的基本方式,都具有超验性。
哲学的超验性还体现在它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式”上。用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的说法,哲学就是一种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的学术(研究对象)。古代哲学就已经从寻求显示的因果关系逐步转向探寻世界的现象与本质的逻辑关系(研究方式),这既是传统哲学的形而上学本质,也是全部哲学的超验的特性。
哲学的超验性还体现在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在常识思维中,思维是经验内容,而存在是经验对象,两者的关系是确定的、没有“问题”的。而在哲学思维中,不再从经验的层面去看待两者间的关系,而是在超越经验的层面上去反思“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这样一来,就引出了:“经验的对象与经验的内容是何关系?”“经验的对象如何成为经验的内容”“经验对象的现象与本质是何关系”“人的认识如何把握经验对象的现象与本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