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读《之江新语》中关于一体推进“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的论述,结合两部条例制度要求,再立足基层政法岗位实际,越发体会到三不一体建设是从严管党治警、规范执法用权的关键抓手。政法干警手握执法、调解、综治等公权力,身处矛盾调处第一线、廉政风险最前沿,权力使用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与司法公信力。抓实抓细不能为、不敢为、不想为建设,既是落实党纪法规的硬性要求,也是我们走好政法从业路的立身之本。
织密制度笼子,筑牢“不能为”的刚性约束。《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立足事前、事中管控,靠制度划定履职红线,从源头上压缩违规用权空间,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基层政法日常办案、矛盾调处、社区矫正、涉企服务等环节,处处存在权力触点。以往个别细小问题的发生,大多是流程管控存在漏洞、制度执行流于形式。日常工作中,我们严格对照规章制度细化办事流程,落实案件登记、执法留痕、事项公示等机制,把自由裁量权限定在制度框架内。小到一起邻里纠纷调解,大到行政执法处置,全部按照既定程序闭环办理,靠完善的制度细则堵住投机取巧、徇私变通的口子,从客观条件上让违规违纪没有操作空间,真正做到制度在前、约束在先。
高悬惩戒利剑,绷紧“不敢为”的敬畏之弦。依托《党纪处分条例》事后惩戒、以案示警的作用,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用查处实效强化震慑,是守住纪律底线的重要手段。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常年抓、常态化管,各级纪检监察、政法督查部门常态化开展执法督查、问题通报,曝光系统内违规办案、吃拿卡要典型案例。这些身边案例就是最直观的警示教育,时刻提醒我们触碰纪律红线就要付出代价。作为一线干警,常态化参加警示教育、观看违纪案件通报,从反面案例里吸取教训,摒弃侥幸心理,认清滥用职权、违规办事的严重后果,在思想深处形成敬畏,面对人情请托、利益诱惑时心存忌惮、止步收手。
深耕思想淬炼,厚植“不想为”的思想自觉。制度约束、惩戒震慑是外部管控,自身思想觉悟才是内在防线,持续强化党性与纪律教育,不断提升个人“免疫力”,才能从根源上杜绝贪腐念头。基层政法工作琐碎辛苦,经常要面对各类人情干扰,只有持续抓好理论学习、党性锤炼,常态化参加党纪学习、廉政党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摆正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服务人民的认知。平时立足本职端正从业心态,看淡名利得失,立足岗位职责踏实干事,把群众满意当作工作价值,从思想根源摒弃以权谋私的错误想法,实现从被动约束到主动自律的转变。
不能为靠制度设防、不敢为靠惩戒震慑、不想为靠思想固本,三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身为基层政法干部,今后会持续以两部条例为遵循,严守纪律规矩,守牢廉洁底线,以三不要求规范一言一行,秉公履职、廉洁用权,守护政法队伍清风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