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乎道则明于理。
“腹暴满,按之不下,取太阳经络者,胃之募也,少阴俞去脊椎三寸旁五,用员利针。”
至若胃气为病,腹中暴满,坚而且实,按之不下,则急取太阳经络刺之,以泄其实。其取太阳者,以中脘为胃之募也,太阳与少阴相为表里,犹必于少阴之俞,去背脊大椎骨三寸,两旁之穴,各刺五针,其邪自去,而腹中之暴满,可以去矣。然针刺之时,宜用员利针法,不可如泻之用方也。
“霍乱,刺俞旁五,足阳明及上旁三。”
然邪在中宫吐而且泻,手挥霍目暸乱者,谓之霍乱,此阳明胃经之病也,则刺本经俞穴之旁五针,兼刺足阳明之穴及手阳明上旁三针,所以和胃而定霍乱也。
“刺痫惊脉五,手太阴各五,刺经太阳五,刺手少阴经络旁者一,足阳明一,上踝五寸刺三针。”
至于痫惊之证,虽有风热寒邪之不等,必间虚与痰,乃能为患,然治此五痫之症,必循其脉象而刺之者,何也?
盖心痫其声如羊,肝痫其声如犬,脾痫其声如牛,肺痫其声如鸡,肾痫其声如猪。发则卒然倒仆,口眼相引,手足抽搦,口吐涎沫,食顷乃苏。
以此考验,使见五痫之证,五脏必有所伤,五脏受伤,五风必有所现,五风所现,五脉必然成象,从其脉与证而针刺之,岂有不愈者乎?
然刺各有穴,贵得其经。当刺手太阴者,则于手太阴之旁各五针;当刺经太阳者,则于太阳本经刺五针;当刺手少阴者,则于手少阴经络旁各一;当刺足阳明者,则于阳明正经穴各一针;当刺上踝者,则于上踝之五十处,连刺三针。随其气之所在,相其病之所生,酌而刺之,自无不宜然,亦不可太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