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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拿到这本书时,我心里没什么波澜。总觉得无非又是讲 “活着” 的故事,毕竟读过余华的《活着》,便以为这类题材难出新意,于是迟迟没肯翻开。
直到某天闲极无聊读了几页,心头忽然一震 —— 这哪里是别人的故事,分明像极了我的回忆录。
那些细碎的日常、拧巴的亲情,竟与记忆里的过往如此重合。我忍不住去查作者,原来乔叶是河南修武人,难怪字里行间满是中原故土的烟火气。
这位 1972 年出生的作家,从 1993 年开始发表作品,笔下最擅长将日常经验淬炼成文字,语体亲和又戳心。
她的《宝水》斩获第十一届茅盾文学奖,而这本《最慢的是活着》,更是把一位祖母的一生,写得让人笑着笑着就湿了眼眶。

书里的祖母,是个把 “节俭” 刻进骨子里的人。朋友打趣她:“她是那种在农村大小便的时候去自家地里,在城市大小便的时候去公厕的人。” 这话听着糙,却精准勾勒出那个年代农村人最朴素的生存智慧。

祖母的爱,从来都带着点别扭的味道。亲人之间的不喜欢很奇怪,明明在一个屋檐下抬头不见低头见,却偏偏有几分疏离;可到了大风大雨的夜晚,躺在西厢房里,听着她平稳的呼吸,心里又会生出踏实的安恬。
这温暖里,藏着一丝高凸的冷漠 —— 白天人多的时候,那点嫌恶几乎让祖孙俩不敢对视。
“老大娇,老末娇,就是别生半中腰。” 这句俗语,道尽了中间孩子的委屈。
祖母更是毫不掩饰重男轻女的心思:谁家生了儿子,她便说 “添人了”;生了女儿,只淡淡一句 “是个闺女”。在她眼里,闺女不算 “人”,唯有嫁作他人妇,才算真正 “进人” 了。这话读来,满是心酸。
祖母的一生,尽是苦水。曾有过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女儿,五个月大时被街坊失手摔在地上,第二天就夭折了。
可她不能恨,不能索赔,还要和人家照常来往 —— 那个年代的庄稼人,脸面和人情,比心头的痛更重。
为了让儿子多吃二两饭,她顶着烈属的身份去人民公社大食堂当炊事员;家里孩子多,只有她一个劳力挣工分,分的粮食少得可怜,得靠丈夫的抚恤金买粮贴补。
她把粮食看得比命还重,最瞧不上那些 “不会过日子” 的人家:麦子刚下来就顿顿吃白面,没过完年就只能啃玉米面窝头,待客时还要腆着脸去借白面。
祖母从不做这种 “丢人” 的事。她有自己的打算:隔三岔五蒸花馍,早晚饭是玉米面粥,白面只留到过年和收麦时才让家人吃尽兴。
过年的白面馍还分两种,纯白面的叫 “真白鸽”,专用来待客;掺了白玉米面的叫 “假白鸽”,留给自家人吃。
这段描写一下把我拽回童年。上小学时,家里也是这般光景:庄稼收割完交了公粮,剩下的小麦撑不了多久。
在青黄不接的日子里,玉米面、红薯片、高粱面是主食,能吃上二掺的花卷馒头,就已经算改善伙食。
有的人家连这个都吃不上,只能捋青麦子充饥 —— 直到现在,看见青麦子,我心里仍会泛起一阵亲切,那是救过急的味道。

春天没新鲜蔬菜,祖母就往稀饭里加榆叶、黑槐叶、蛐蛐菜、马齿苋;四季都腌着酱菜,春天腌香椿,夏天腌蒜苗,秋天腌韭菜辣椒,冬天腌萝卜黄菜。
这些菜也是让我想到自己的母亲那一双巧手,一年到头我们家里总有菜吃。
当年用来填饱肚子的东西,如今成了餐桌上的稀罕物,世事真是奇妙。
祖母的手,是双巧夺天工的手。破布也分三六九等:纯色布做尿布、补衣裳;花布剪成三角,拼出一个个花书包。街坊们总叹:“你奶奶是个仔细人哪。”
方言里的 “仔细”,是 “会过日子”,也带着点 “抠门” 的意味。可我知道,那是穷日子逼出来的精打细算。
童年清晨,伴着鸟鸣涌进耳朵的,还有祖母的机杼声。后来织布生意没落,织好的布堆满了箱柜,她的眼睛也花了,那架织布机才终于停了下来。
我的老家里也有一台织布机,那是母亲日夜忙碌的地方,母亲原来不会做这些事情,到我们这里后,一点一点学会的,每每想到起来,就特别佩服我的母亲。
这个辛苦了一辈子的老人,连歇下来的理由,都带着岁月的沧桑。
书里的 “我”,也曾是个顽劣的孩子。因为奶奶不让骑车,便赌气把车推下河堤,看着车跌进河里,自己爬起来还傻乎乎地做鬼脸。
这让我想起小时候的自己:看着班里女生都穿凉鞋,我吵着要,妈妈却总推脱。后来我故意 “丢” 了一只鞋,光着一只脚回家,妈妈沉默半晌,终于带我去买了凉鞋 —— 她大概早就看穿了我的小把戏。
祖母常说 “爱极了,就是怕”。她最怕失去儿子,可父亲终究还是在她的担心里走了。
从父亲住院到去世,全家人都瞒着她,她也从不主动问。我们报喜不报忧,她就静静听着,最多应一声 “噢”。父亲遗体回家那天,她躲在西厢房里,直到入殓时才猛然掀开帘子 —— 那无声的恸哭,比嚎啕大哭更让人心碎。
日子一天天过,祖母老得越来越快。早上出门上班,中午回来,就觉得她比清晨又老了几分;黄昏归来,她的脊背又弯了些。那个本就不爱笑的老人,脸上再也不见笑容。
我给她买过一件深红色带花的对襟毛衣,她嘴上骂 “败家子儿”,转头就藏进了箱子里。她也总爱念叨我小时候的糗事:把她的鞋放进蒸馍锅,用竹竿打东厢房的枣树,偷鸡蛋换糯米糕,还帮她算账时多算两毛钱,转头就买了瓜子嗑 —— 说着说着,祖孙俩就笑作一团。那一刻,没有猜忌,没有嫌隙,只有最纯粹的家常温暖。
穷人家的 “半中腰” 孩子,大多带着点倔强的机灵。真正的委屈,从不是哭天抢地,而是笑在脸上,哭在心里,生生闷在日子里。
“我” 在长辈的嫌弃里长大,骨子里藏着胆怯,生怕被这个世界遗弃。也正是这份隐忍,让 “我” 比同龄人更早地长大成人。
祖母的话,总带着点通透的老智慧:“没男人,是守寡。有了不能指靠的男人,也是守寡。”“怎么寡?”“心寡。” 这话,道尽了多少旧式女性的心酸。
就连我的婚事,祖母都悄悄放在心上。把对象带回家后,她派大哥去打听家世,确认无可挑剔,才郑重地点头。
原来那些明面上的嫌弃,底下藏着的是最深沉的爱 —— 那个年代的亲情,总爱披着一层别扭的外衣。
结婚时辞拜高堂的场景,我至今记得。男方家的拜堂热热闹闹,女方家的辞拜却安安静静。
原来 “拜” 是迎接,“辞拜” 是辞别,一字之差,藏着女儿家从此是外人的怅惘。涨知识了。
父亲像长兄,母亲像长姊,大抵是因为祖母太像 “母亲” 了。母亲去世时,祖母哭得撕心裂肺,那泪水里,不仅有丧女之痛,还有积压了六年的、对父亲的思念。
祖母的脚,是缠过又放开的。“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四岁缠脚的疼,她记了一辈子。白棉布裹着脚趾,白天缠晚上放,疼到熬不住,才咬牙挣脱了那束缚。这段过往,读来让人忍不住心疼。
书读到最后,我忽然懂了:世界从没有什么里外之分,外面的世界就是里面的世界,里面的世界,也装着外面的人间。
最让我触动的,是祖母晚年被儿孙轮流赡养的情节。儿女们以为这是均分责任,却不知对老人来说,这是最残酷的漂泊。“哪个正常的老人都不会喜欢被轮着住”,这话像一根针,刺破了 “孝顺” 的体面。
祖母常说 “好文不长,好言不多。背会了没用,吃透了才中”。她看不懂电视里的球赛,却愿意陪着儿孙熬夜,听着屋里的大呼小叫,脸上满是满足的笑。
她也会好奇地问:“滑冰的人穿那么少,不冻得慌?”“那么多人拍一个球,咋就拍不烂?” 起初我们还耐心解释,后来烦了,态度敷衍起来,她便再也不问了 —— 老人的小心翼翼,总让人心酸。
祖母说,能容纳你无条件撒娇的人,就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人。
是啊,无论多大年纪,在最爱你的人面前,永远可以做个孩子。
书里写儿孙们的 “不安分”,更是入木三分。“每个人都有不安分的毒,总量恒定,只是发作时机不同”。
“我” 早早叛逆过,后来反倒安分了;姐姐出嫁后执着于生儿子,东躲西藏流产数次;大哥仕途顺遂后沉迷声色,二哥工作后一心炒股打麻将。
原来那些年少时的乖顺,不过是把叛逆攒到了成年后。
现在想来,有些父母真应该感谢那些在青春期“叛逆”的孩子,因为那时你还有精力和体力与他斡旋,如果等他成年后再“叛逆”就真的是苦了自己。
祖母晚年,成了家里的 “家长”。她住到谁家,谁家的嫂子就向她唠叨儿孙的不是,盼着她能 “发发威”。可她也只能自嘲:“可别说我是佘太君了,我就是根五黄六月的麦茬,是个等着翻进土里的老根子。” 有她在的地方,才叫家;没了她,房子再大,也只是空壳。
奶奶就如母亲一样,一直守护者每一个子孙后代,她是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他们。
祖母病重时做开颅手术,术前剃了光头,她却笑着说:“谁剃头,谁凉快。” 这句豁达的话,听得人鼻子发酸。她还说 “钉子进了墙,锈也锈到里头了”,有些想念,一旦刻进心里,就再也拔不掉了。
后来儿孙们给她每家留了六千块钱,她便再也不唠叨嫂子们的闲话了。在她看来,花了孙辈的钱,就欠了人情,再抱怨就是不厚道 —— 老一辈人的淳朴,总是如此令人动容。
弥留之际,祖母喃喃自语,说的是老宅里女人们的婚嫁。我忽然明白,她是在说自己。从生到死,人这一生,不过是一场盛大的 “出嫁”。
那时大哥二哥身陷囹圄,家人都瞒着祖母。我甚至荒唐地想,或许他们也盼着祖母早点走 —— 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刻,他们不愿面对这个最疼自己的老人。
而祖母自己,大概也累了吧。送走了丈夫、儿子、儿媳,她再也经不起任何离别了。
直到最后,祖母还在为两个孙媳妇着想。她以为两个孙子也不在了,便念叨着让她们改嫁,别像自己一样,守一辈子活寡。
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 —— 这个一生要强的老人,到死都在为别人操心。
合上书时,我忽然懂了 “父亲像她的孩子,母亲像她的孩子,连祖父都像她的孩子” 这句话的含义。祖母的怀抱,装得下整个家族的风雨。她是所有人的母亲,是根,是源,是岁月里最温柔的支撑。
她没有撒钱娱乐的资本,漫漫长夜里,只有织布机的唧唧声陪着她。那些三丈六尺长的白布,织进了她的青春、她的苦乐、她的一生。
如今市面上有 “祖母情怀” 的商品,祖母鞋、祖母包、祖母首饰,可那些商家哪里知道,真正的 “祖母情怀”,从来不是怀旧的标签,而是藏在一针一线、一粥一饭里的,最朴素的爱与坚韧。
我的祖母早已远去,可我越来越清楚地知道:我和她的距离,从来都不远。年龄不是隔阂,生死也不是。
我们就像一条河的两岸,她顺着水流远去,我便泅到对岸,站在她曾经站过的地方。我的新貌,就是她的陈颜;我的血脉里,淌着她的血脉。
活着,本是件最快的事,日出日落,朝生暮死。可因为有了亲情的牵绊,有了岁月的沉淀,活着,就变成了最慢的事。
慢得像河水缓缓流淌,慢得像老树根在土里扎根,一代又一代,生生不息。
这多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