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以“张三的一生”在自媒体平台上成功出圈,幽默风趣的讲课方式和独特的教育理念让很多人也热爱上了刑法这一学科,很多人因为罗翔老师开始觉得法律并没有那么枯燥无味,法律也可以是有温度的。《圆圈正义》是罗翔老师以自己的法律与哲学知识为基础,探讨了法律、正义、道德及权力的理念,通过对社会热点案件的解读,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和对人生的思考。这本书更像结合了法律与哲学的鸡汤式的随笔,启迪我们法律意识的同时,也深入引导我们思考人生。
对于书名“圆圈”的解释,罗翔老师是这么说的,“在现实中,我们无论用什么仪器都无法画出一个真正完美的圆,但是‘圆’这个概念本身是客观存在的,如果把‘圆’看成一种关于正义的隐喻, 那么每一个画“圈”的决定都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追求。”在生活中,我们误解了这么一句话:“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和正义,有的只是相对的公平、相对的正义。”这句话的逻辑错误在于忽略了绝对和相对都是有参照物的,没有绝对就没有相对。绝对的公平和正义好比一个圆,是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概念,无论自然界和社会有没有真正的完全标准的圆,这个概念就在那里。我们一直在通过画圈来达到完全标准的圆,有时可能穷尽所有手段也无法画出一个完全标准的圆,面对这样客观存在但是我们又无法真实触摸的东西,我们的态度应该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这在司法中好比无限追求正义。尽己所能去逼向这个极限,追求现有条件最可能的公平,最可能的正义,最可能的圆,这也是这本书《圆圈正义》名字的由来。
《圆圈正义》这本书的基调大部分以讨论正义、道德、法律为主,因为是随笔的形式,所以内容读起来比较简单易懂,适合想要了解刑法的人阅读。
刑法最初的目的就是打击犯罪的工具,但是将刑法作为工具, 权力的滥用也就不可避免, 人治可以打着法治的名义大行其道,而刑罚如果出现严重的问题便可以直接针对公民的人身、财产和自由, 甚至生命。要纠正工具主义的刑法观,就要限制公权力,刑法价值不仅要惩罚犯罪, 还必须有效地限制国家的刑罚权, 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这也就是我国刑法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法治的转化也仍未完待续,法律不仅仅要解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还要倾听民众的声音,而不是冰冷的理性机器,它要感受并尊重民众的血泪疾苦,才会变得有温度,这也是罗翔老师认为的刑法的使命。
在本书中提到了“雷洋案”、“辱母杀人案”、“张扣扣案”、“杭州保姆纵火案”等热门案件,罗翔老师站在法律和道德的角度上对这些案件进行了分析,也让我看到了法律人如何理性认识这些案件,如果有兴趣的推荐大家阅读。
在本书结尾几篇文章,有罗式的心灵鸡汤,其中一篇随笔与大家探讨了关于读书的意义。读书应该分为两种,一种叫功利性的读书,一种叫非功利性的读书。从小到大,我们为了考上好大学,找到好工作,不乏功利性的读书,这种读书也必然导致导致接受成功主义的价值观,成功主导一切。罗翔老师认为一个人的真正成功不是在于你取得多少辉煌, 而是在挫折中, 你能不能勇敢地爬起来,只有非功利性阅读, 才能让你坦然接受失败,让你在低迷的时候依然有勇气前行。越读书越感到自己的无知,越读书越发现自己的渺小。读完这本书后,我能感受到罗翔老师内心坦荡与豁达,这种坦荡与豁达是通过阅读获取的,承认自己的无知后仍然能坦然面对自己。
书的内容虽然零散,但是读过之后,让我对法律有不一样的了解。法律从来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始终植根于一个国家的民情与道德之中,罗翔老师也是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他希望用尽他所能来点亮社会的正义之光,正如他说过的那句话:“每个人心中都住着一个张三,人心隐藏着整个世界的败坏,我们要做的就是约束自己内心的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