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想起4年前的一个公司经历,依然能感受到自己当时的委屈心理。
当年还是会一股脑为公司奉献的年龄,任劳任怨,努力,认真。
上司,同事,合作伙伴都对我赞不绝口,无论能力上还是人际处理上。
可当正在转正的时间窗口期,我突然在上班途中摔伤了,这一摔,让我经历了人间冷暖。
我按公司流程提交了病假单,但立马迎来的是公司人事部的考勤单,上面显示,我加班10次,但迟到也有6次,再迟到就要开除。
而公司在入职初期就直接告知,如果加班了,可以选择要加班费,但第二天得准时来公司。
或者加班了,直接选择调休,第二天可以晚点来。
我回信说明,这些属于调休,不是迟到,对方人事不依不饶,说违反公司考勤规定,且公司从来没有迟到可以晚来这样的说法,让我出具证明。
明摆着,是要刁难我了。
因为摔伤,要恢复较久,收入上会有影响。公司给我交过工伤险,想请人事陪我去弄下。
结果对方直接回绝,并说要么我去告公司,让她们陪着去弄工伤险,绝无可能。
然后就接着收到劝退信,在我医疗期的劝退信。
我的好说话和任劳任怨,在我受伤的那刻直接就成了笑话,成为了这群人认为好拿捏的样子,各种强势对我,没有任何商量余地。
我曾经为这事委屈过,想不通怎么自己的善良会被他人如此践踏,他人甚至可以不顾法律来灭了你。
后来明白了。
其实他们人力资源虽然认可我的工作能力,也知道我为公司做的所有贡献不低,也知道我的人品不错。
但是触犯了他们一开始的规则,即我这个人再好,他们也不会让我过试用期。他们的正式录用人员需求其实为0,只是当时业务量大,需要一批低价劳动力,但又需要这些劳动力的能力要中等以上,所以都用招正式工的名义来招专业人士,但试用期给的较低,正式比较丰厚。
和我一样的一批,都经历了在试用期最后一周被劝退,无论做的好坏,大约60多人。
所以,他们会这么恶狠狠对我,因为本来就不会录用,还竟然摔伤了,这就需要让他们继续支付工资到转正后,要付出的更多了。
我就变成了他们这批次不录用的劳动力中最讨厌的一个,要想尽办法,规避法律风险把我剔除。
他们也做到了,各种手段逼迫我做出主动离职。毕竟,员工医疗期,他们开除,是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
这是一段很委屈的经历,偶尔想起还是会委屈。
并不希望用这样的经历去成长,往往一个人对生活的热忱,就是被这样的公司,这样的人给抹去。
愿每个人的善良都能被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