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愤填膺说“删文”
语文课上,教学生学习茅盾的《白杨礼赞》和高尔基《海燕》的时候,语文老师得告诉学生:“此文运用了象征的表现手法。”
象征手法,是运用自然界的一种事物,来喻指或暗指人类社会组织里的某种人事的写作手法。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躲过当局书报检察官对进步、正义的文章或著作的严格检查。否则,轻者失去人身自由,重者直接丧失生命。
这种残酷的现实,也让为文者对“写作也是一种斗争方式”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本以为这种情况,只有在解放前的旧社会里才有,不曾想,即便是到了改开40多年后的新时代,因为一篇文章惹出麻烦,惹得领导、单位和写作对象不高兴,千方百计找各种各样的渠道、托各种各样的关系,非常简单、粗暴或非常温柔、客气的要求删文的情况,时有发生,并且愈演愈烈,有时甚至达到了出乎意料、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步!
前段时间,在本地一个杂文群里,看到杂文界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说起年初遭到一位行业领导派人上门,要求删文的事情,不觉哑然失笑!原来,这种遭遇,只要是作者,只要你提笔写文,都有可能遇到,并不是我等无名之辈的专利!于是不禁想起了自己近几年来,在这方面遭遇到的一些狗血经历——
就在最近,某一天,突然接到俺家主任打来的一个电话,在此之前,他已经通过微信给我发了一个文章的链接,点开一看,是鄙人新近关于“一家三代XX人”的一个评论。因为只有一个链接,其它再无片言只语,不知道他是啥意思,也就没有理会。直到电话打来,问这篇文章是我写的吧,得到肯定答复后,俺家主任说出的话让我大吃一惊,他说县里X务局办公室要求处理,因为这是上边直管单位的意思!
卧槽,这是什么强盗逻辑!自家人忍不住行业优越感,在全网向全民炫耀“一家三代XX人”的惬意和幸福,惹得全民羡慕嫉妒恨,哈喇子流了三尺长!俺就是一介书生写了一篇小文,发了几句议论,现在,你却要托关系“处理”?不有怒火万丈,回复:“随他便!”
但话虽这么说,可县官不如现管,顶头“上司”,直接领导,更何况是关系很好的自家兄弟,他也是为了工作,何必因为几个汉字惹得多方不愉快?于是,随即删文!
去年,某地的渣男X妻事件闹得全网议论纷纷。我因忙于工作、装修等事务,当时并没有顾得上说啥。已经过了很长时间,也想不起当时是因为啥,让我突然又想起了这件事。于是发了几句议论。结果,突然某一天,咱家叔叔联系我,说我的群里有动静,因在路上,回复到家再看。可还没到家,咱叔已经改变了主意,说要登门拜访,说是省厅意思,要求删文。其中有个平台删不了,咱叔就亲自动手,删了整个栏目。其中一位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年轻,还给了评语:境界太低,需要学习!
咱家叔叔咱们爱,咱家叔叔爱咱们!但咱实在想不通一位渣男为什么会赢得S厅高层的“芳心”!后来自悟:人家采用的可能是“敲山震虎”之术!因为,比渣男事件动静更大的是错换事件,而对此事,这几年笔者发过不少议论,因此还受到过某些人的特别关照!
至于有着青山绿水的故乡的唯一5A景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被整破产——尤其是内鬼侵入信息系统随意出票大肆倒卖、文明创建过程中出现的败笔、点赞委异地用权施压、鼓叔亲自登门软硬兼施、好言相劝删文等等,最终无一例外,都如愿以偿的达到了删文的目的!
但是,我总认为,无论如何,文是可以删的,但正如有句俗话说的那样:“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而老百姓的口碑立在老百姓的嘴上,立在老百姓的心里!任你是谁,任你有怎样的权势和淫威,也是删不掉、倒不了的!任你是谁,一旦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昔日所有的威风,——因为“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你说是吗?
上述种种,都是公事公办;至于偶尔有一次,不小心捅了马蜂窝,蜂拥而至,逼迫威胁,要你就范,我的自白书,各位应该也都读过的!那是受了革命志士陈然的《我的“自白书”》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