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表象的感知之后,人就会形成记忆,而想象则是头脑对表象的后期作用。
现代心理学将想象分为有意想象和无意想象两类,而有意想象又分为再造
想象,创造想象和幻想。在《诗经》的“赋”、“比”、“兴”三种艺术手法中,都是充满了这种文学的联想与想象的。
在《诗经》中,根据心理学中联想与想象的理论,多数表现为“比”和“兴”。如《桃夭》中的“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树含苞满枝头, 花开灿烂如红霞。姑娘就要出嫁了,夫妻和睦是一家。)”,以桃花的明艳美丽联想到新娘子的半掩桃妆。这句诗恰恰是属于无意想象的,人们看到美丽的桃花,不自觉地想起新娘子的妆容。又如《兔罝》中起兴于“肃肃兔罝,椓之丁丁。(布下张张猎网,敲击木桩丁丁作响。)”,后一句却是“赳赳武夫,公侯干城。(这些雄赳赳的武士啊,是公侯的盾牌与城墙。)”。将打桩设网的狩猎者,与捍卫公侯的甲士联系起来,似乎也太突兀了些。但在先秦时代,狩猎本就是习练行军布阵、指挥作战的“武事”之一。任何想象都不是无中生有凭空产生的,构建新形象的一切材料都来自于生活,取自于生活的经验。
想象,是对头脑中已有的表象的预见、补充、替补,从而形成新形象的过程。而这些心理活动都是建立在感知觉之上的。《诗经》中大量的联想是由某一事物的感知或回忆引起了和它具有相同或相反特点的事物的回忆。如《汉广》中由“南山乔木不可休息”想到“汉江游女不能追求”,又如《山有扶苏》中用“扶苏”、“荷华”对比“狂且(癫狂大傻瓜)”。《诗经》中的联想既反映了事物的共性,也反映了事物独立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