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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我是一个颓废的不懂得情爱的人,遇到了江直之后,我才明白了什么是爱。爱大概是不论你是什么样,我都会义无反顾的爱上你。
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是我搬来这个小区的第二个星期天。我正在露台上发呆。
这个小区是有名的富人区,居住着各界的精英。在阳春三月的季节,大大的露台盛满了阳光,微风轻轻抚摸着我的脸,簌簌的声音如同最温柔的情人在我耳旁细细低语。视野出奇得好,露台外宽敞笔直的小路向外延伸,两侧是灿烂的迎春花。
阳光与微风都恰到好处,抚平了我连日来的焦躁。
我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显然跟这个小区里的其他人格格不入。我在这里连续坐了多日,看到的全是奔驰宝马疾驰而过的车影。他是我多日以来看到的唯一一个人影。他低着头,疾步匆匆,以及挎着一个掉了皮的黑色公文包。
他有一种特别的气质,将我游离到天外的思绪拉回来,并且集中到他身上,即使他穿着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衣服。
皮肤白得发亮。说实话,我很少见到有这么白的男生。个子不高,清瘦。
我觉得我对他一见钟情是因为在他即将消失在东南边转角处的时候,他回眸一撇,我与他对视的那两秒。
我仿佛看到一个破碎的人在努力重构着自己。
就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
对一个人产生倾慕之情一定是他对这个人开始充满了好奇。
后来,我知道他叫江直,年龄32岁,是个程序员。
原来我与他第一次见面的那天他刚失去了妻子。
他之所以会住在这里,是因为要给妻子看病,原来的房子卖了,没地方住,亲戚可怜他们,将医院旁边的房子借给他住。
从前我是一个坚定的独身主义,而我一直奉行这个原则到了三十岁。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对一个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男人动了心。
突然觉得从前的那种虚无感被填实了。
第一次遇到江直那天之后我还是会坐在露台上,只不过不再发呆,而是希望看到一个人的身影。可是我一连好几天都没看到他。
终于在第七天的时候又看到了他的身影。
那天下着大雨,我照旧坐在露台上,端着一杯冒着热气咖啡,听着雨点滴滴答答的声音。我以为我再也不会遇到他,我决定要把这种心动的感觉忘记的时候,他瘦弱的身影又出现了。
他一个人走在雨雾中,空气中充满迷蒙的水汽,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我看到一辆奔驰车从他身边疾驰而过,飞溅起的雨水落到他白皙的脸庞上。他仿佛没有感觉似的,好像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假人。
我拿起雨伞,飞奔而下,当我回过神来时,我已经撑着伞出现在他身边。
当我把伞撑到他的头上时,他显然感到一惊。我看到他满脸泪水。是的,我觉得那一定是泪水,即使他刚刚在大雨中走着。
他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我只是撑着伞跟随着他的步伐。大概过了有五分钟,快要走到他居住的那栋楼,他似乎才回过神来,用着惊慌失措的表情看着我,并连忙向我道歉。
我看出他想要和我告别,但我假装不知道,我说:“我把你送回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