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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山海相隔
第一回 纸上相逢
唐一诺是在离开深圳的前一天收到那封信的。
那天下午,他在办公室整理文件,助理敲门进来说前台有人送了封信过来。他接过来,看到信封上熟悉的字迹——清秀、工整,一笔一划都写得认真,像学生交作业。
信封上写着:唐一诺总经理收。公司名称、办公室号,一字不差。
他认出了这个字迹。
秦黛汐。
他愣了一下。他们之间一直用邮件通信,从没写过纸质信。她怎么突然寄了信来?
拆开信封,里面只有一张信纸。不是那种正式的信笺,就是普通的横线纸,边缘整齐地撕下来,没有毛边。
信很短。
大叔:
今天见到你,比面试那天瘦了一些,黑了一些。新加坡的太阳很大,你要注意防晒。
你说“丫头,照顾好自己”。
我会照顾好自己。你也要。
今天没有别的话想说,就是想写这封信。
丫头
2020年7月15日
唐一诺拿着那张信纸,在办公室里站了很久。
窗外的深圳天空灰蒙蒙的,要下雨的样子。远处的高楼像一排沉默的巨人,矗立在灰白色的天际线下。他站在落地窗前,手里的信纸被窗缝漏进来的风吹得微微作响。
“比面试那天瘦了一些,黑了一些。”
她在观察他。
这个念头像一根针,细细地扎进他心里,不疼,但酸。面试那天是去年十一月,到现在已经八个月了。八个月,她记得他当时的样子,记得他瘦了、黑了。
他甚至自己都没注意到瘦了黑了这件事。但她在意。
她在意得专门写在信里。
“你要注意防晒。”
这句话如果从别人嘴里说出来,他会觉得是客气。但从她笔下写出来,他读到了一种很笨拙的、不知道怎么表达所以才用这种话代替的关心。
就像她会在邮件末尾写“注意身体”一样。不是客套,是真的在担心他。
他把信纸折好,放回信封,放进公文包里。
想了想,又拿出来,再看了一遍。
然后再折好,放进公文包最里面的夹层,和护照放在一起。
当天晚上,他回到新加坡的公寓,已经是深夜十一点了。飞机晚点两个小时,到了樟宜机场又碰上出租车排长队。折腾到家的时候,浑身都是飞机上那股干燥的、混着咖啡和消毒水的味道。
他洗了澡,坐在书桌前,把那封信又拿出来。
台灯的光照在信纸上,她的字迹在暖黄色的光里显得格外温柔。那些字不漂亮,不是练过书法的那种漂亮,但是耐看。横平竖直,每一笔都用了几分力气,不像有些人写字那样飘忽。
他忽然想起面试那天,她坐在长桌对面,手藏在桌子底下攥紧又松开的样子。那时候她紧张,但声音没有抖。他就知道这个女孩内心有力量。
后来她入职了,他开始从邮件里认识她。她的邮件写得很认真,即使是简单的问题也会好好组织语言,标点符号都用得准确。他回她的邮件也越来越长,从最初的几句,到后来的几百字,再到有时候甚至会写上千字。
他告诉自己,这是因为她是值得培养的好苗子。
这个理由一开始是真的。
但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开始期待她的邮件。每次邮箱弹出新邮件通知,他会先看一眼发件人。如果是她,他会点开,先扫一遍内容,然后再从头到尾认真读一遍。如果不是她,他会搁到一边,处理完其他邮件再回来看。
他开始在回复她的邮件时斟酌措辞,反复修改,删掉那些他觉得“多余”的话——什么是多余的?他不确定。他只是有一种直觉,有些话写出来,就越界了。
越谁的界?越上司和下属的界。越四十六岁和二十三岁的界。越一个独居多年的中年男人和一个刚毕业的女孩子的界。
这个界,他必须守。
所以他叫她“秦黛汐”,叫她“黛汐”,从来只叫她全名或名字。
直到那天。
那天他收到她的邮件,末尾写着“丫头”。他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她不知道这两个字意味着什么——也许真的不知道,也许只是随手一写,觉得亲切些。
但他知道。
“丫头”这个称呼,不是一个上司对下属的称呼。不是前辈对后辈的称呼。甚至不是朋友之间的称呼。
这是一个男人对他在意的、想保护的、放在心尖上的女人的称呼。
他本可以不用的。他可以用“黛汐”,用“小秦”,用任何得体的、不会让人误会的称呼。
但他用了“丫头”。
他在那个深夜,独自一人坐在异国的公寓里,面对闪烁的电脑屏幕,用了“丫头”。
因为那一刻,他不想得体,不想体面,不想再守那个该死的界。
他想叫一声藏在心里很久了的那个名字。
“丫头。”
写完这两个字,他把邮件发出去,然后靠在椅背上,闭了很久的眼睛。
秦黛汐。
我在做什么?
他问自己这个问题,没有得到答案。
现在,她寄来了这封信。信的开头写着“大叔”,结尾写着“丫头”。她把他们之间最私密的称呼,从数字世界带到了纸面上。
她把一段本来只存在于邮件里的关系,变成了一种可以触摸的、有温度的东西。
这封信的重量不过几克,但他拿在手里,觉得比任何一份商务合同都重。
唐一诺从抽屉里翻出一叠信纸。
那是他来新加坡之前在书店买的,道林纸,淡黄色,摸上去有细微的纹理。买了大半年,一直放在抽屉里,没有用过。
他拧开钢笔,吸满墨水。
在信纸的第一行写下:
“丫头:见字如面。”
然后他停住了。
他想起以前读木心的诗:“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那时候他年轻,读不懂这句话。觉得“慢”有什么好?车马邮件都慢,那得多不方便。现在他懂了。“慢”不是不方便,是郑重。因为慢,每一封信都经过了漫长的等待才到达对方手里;因为慢,每一句话都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想过很多遍才落笔;因为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不是不能爱别人,是不想。把所有的热情、耐心和时间,都给了同一个人。
他低下头,继续写。
丫头:
见字如面。
信收到了。用纸笔写的信,和你发的邮件感觉不一样。邮件的字是方的,一样的字号,一样的字体,看不出你的情绪。但纸上的字有温度,哪一笔用力了,哪一笔犹豫了,都能看出来。
你在信里说我瘦了、黑了。我自己都没注意到,你注意到了。
你让我注意防晒。新加坡的太阳确实烈,但这些年我很少注意这些。一个人在异乡,生活就粗糙了。你说这话的样子,让我想起小时候我妈追着我涂防晒霜——当然,你不是我妈,我只是想说,被人惦记着的感觉,很好。
这些年我一个人习惯了,习惯到有时候会忘记,原来被人关心是这种感觉。淡淡的,不浓烈,但像冬天喝到一口热汤,从嘴巴暖到胃里。
你问我新加坡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想了想,用几个词概括:热,忙,孤独。
新加坡一年四季都是夏天,我已经快忘记穿羽绒服是什么感觉了。每天早上七点半出门,晚上八九点回家,偶尔加班到更晚。周末有时候会去海边走走,一个人,从东海岸走到滨海湾,大概两个小时。路上会看到很多人——牵着孩子的父母、并肩跑步的情侣、推着轮椅的年轻人,轮椅上是白发苍苍的老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我只是路过。
公寓楼下有家食阁,我常去那里吃饭。老板娘是个福建阿姨,会讲一点点中文。她知道我一个人住,有时候会多给我加个菜,说“年轻人要多吃点”。我四十六岁了,她说我是“年轻人”。可能是因为在她眼里,没到六十都算年轻吧。
一个人的日子说不上多苦,也说不上多好。就是平平淡淡的,一天一天过去,不知不觉就过了大半年。
但你来了之后,好像有些不一样了。
你的邮件让我开始注意一些以前不在意的东西。比如早上的阳光好不好,比如路边的花开没开,比如晚饭吃了什么、味道怎么样。这些生活里细碎的、不值一提的小事,因为要写给你看,就变得值得被记住。
丫头,我想告诉你一件事——这件事我从来没对任何人说过,但我想对你讲。
我年轻的时候,谈过一次恋爱。
那时候我二十六岁,在北京读研。她是隔壁学校的学生,学中文的,长发,爱穿白裙子,笑起来有两个酒窝。我们在一起两年,她是我第一个认真爱过的女孩。
后来她出国了,去了美国。她让我跟她一起走,我没去。不是不想去,是我那时候觉得自己在国内会有更好的发展。年轻嘛,总觉得事业比爱情重要,总觉得以后还会遇到更好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