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津镇到津浦(五)
1899年5月,清廷与英国汇丰银行、德国德华银行签定《津镇铁路借款草合同》,借款740万英镑,借期50年,年息5厘,以全路产业作为抵押;铁路分南北两段,以山东南部的峄县为界,北段由德商承筑、南段由英商承筑。峄县向南一步即为江苏徐州府,经淮安、扬州后抵达长江北岸的瓜洲,火车在此乘渡船过江至镇江。如果能顺利签下正式合同,那么苏北仍有望在大清国祚尚存的年月建成铁路干线,淮安、扬州、镇江也都将成为水陆联运的交通枢纽。
但一条铁路的命运,也要考虑历史的行程。此时义和团已经在华北掀起风暴,“挑铁路、拔电杆、海中去翻火轮船”,莫说一条铁路,整个中华帝国都被卷入未知的深渊。庚子国变之后,劫后余生的清廷逐渐回到战前的建设轨道上来,直到1903年,才与英、德两国政府重开借款谈判。已有草约在前,本来没有什么谈判余地,但庚子之役后,朝廷与民间互相配合,掀起一场全国性废约改约、收回利权的运动。西方人在世纪之交见识了中国人非理性民族主义狂飙的巨大破坏力,也意识到过分刺激中国人的民族情绪并非明智之举,在借款条件上不再坚持此前的强硬态度。这使得通过谈判方式赎路、改约成为可能。
1905年,清廷成功从美国合兴公司手中赎回粤汉铁路筑路权。受此鼓舞,津镇铁路经过的直隶、山东、江苏三省民众与士绅也呼吁废约自办。但如果废除津镇草约,以津镇铁路牵制德国人在山东全境落实胶澳租约的目的又将落空。况且三省绅民虽有底气废约,却无底气筹款。负责谈判的张之洞、袁世凯深知废约不易,转而力求通过改约收回部分利权。
中方改约的核心目标是“款路两分”,即改变芦汉铁路的借款模式,借款不以路产作为抵押、出借方也不得以借款谋求更多附加利益。对此英、德双方经过旷日持久的纠缠,最终接受。不过,在正式的合同中,线路南段向西移到南京的浦口,津镇铁路变成了津浦铁路。
津镇移为津浦,其实早有预兆。早在1903年重开谈判之时,德国代理公使葛尔士在给中国外务部的照会中将所议线路称为“天津至南京的铁路”,外务部认为这是个笔误,复照其自行更正。难以想象在正式外交文书中会出现这样的“笔误”,这应当是英、德方面就改道南京对清廷的试探之举。到了1907年三方磋商改约的具体条件时,已经心照不宣地按津浦线来谈了。
津镇何以改为津浦?说法不一而足,德国与南段铁路无涉,而中、英方面则各有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