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野狐君
隋朝开皇初年,在冀州城外的一个村子里,有个小孩子,年龄十三岁,经常偷来邻居家鸡下的蛋,烧熟了吃。
有一天,天刚刚亮,就有人敲小孩家的门,还叫着小孩的名字。小孩的父亲让孩子出门看看。小孩出门后,看见有一个人说:“官府唤你去。”小孩说:“官府是让我服劳役吗,我去拿些衣服和干粮吧。”那人说:“不用了。”便领着小孩走了。
村子的南边过去是桑田,已经都耕完还没有下种。走到这儿的时候,小孩突然看见路的右边有座一小城池,四面都有城门,城门上都有门楼,涂着红色的油漆很庄严。小孩很奇怪,说道:“这儿什么时候有的城?”那人呵斥他不要说话。
那人领着小孩走到城的北门,让小孩进去,小孩刚一走入城,城门就关闭了。只见城内空无一人,地上全部是热灰和小碎火,深到脚踝的地方。小孩很害怕,哭喊着向南门跑去,刚跑到南门,城门就关闭了。又跑向东门和西门,都是如此,刚跑到城门就关闭了,没到的时候城门开着,跑到了城门就关闭了。
当时村里人都在田里耕种采桑,男男女女人很多。都看见小孩在耕田中哭喊,四面来回奔跑。大家都相互说:“这个孩子疯了吗?一大早就在这儿玩个不歇。”到中午吃午饭的时候,人们都从田里回来了。小孩的父亲问大家:“看见我家孩子没有?”人们说:“你的孩子在村子南边的田地里奔跑戏耍,我们唤他,他怎么也不肯来。”
小孩父亲赶紧跑到村外,远远地看见孩子还在那里奔走,便大声地叫孩子的名字。孩子父亲叫了一声,那孩子便停住不跑了,那城池和地上的碎火瞬间就不见了。小孩跌倒在地上,哭泣着对父亲讲了发生的事情。再看孩子的脚,小腿以上血肉已经焦干,膝盖以下,红烂好似火烤过一样。
小孩父亲便抱着孩子回家养伤。膝盖以上的肉渐渐的恢复如初,膝盖以下肉难以恢复,成了枯骨。邻居们听说了这件事,都到小孩跑的地方看,孩子的脚印还清楚可见,根本没有什么热灰碎火。
做善事会得到善果,做坏事处处是地狱。有个道惠法师,本是冀州人,与小孩是邻里,亲眼看见了这件事。(出《冥报记》)
野狐君:小孩偷了些许禽蛋,却得到了如此报应,感觉报应过重了。但想起小时候父母们讲过的一个小孩偷了邻居家的顶针,母亲不但没有责备,还夸孩子,孩子大了后,偷盗犯下重罪,被砍头的故事,还是让人唏嘘不已。小时偷针偷线,大了偷金偷银,小孩子教育不容一丝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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