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andmaid's Tale是加拿大作家Margaret Atwood于1985年出版的一部反乌托邦题材长篇小说。2000年,陈小慰女士将其译为中文,译名为《使女的故事》,也是目前唯一的中译本。这个译本忠实原著,有很好的可读性。但对照原著,仍然有一些小问题。
第一,文字游戏的失色。
原著为第一人称自述故事。作为一名没有任何人身自由的、被奴役的性工具,主人公Offred只能通过思维体操来逃避和忍耐。Offred在失去自由前是图书馆员,一位有文化的女性。在这种极度压抑的环境下,她发挥自己的文化特长,在大脑中做各种文字游戏,因此,原著的语言非常有特色,读者则是通过Offred的文字游戏窥视当时的社会状况,了解小说人物特征、心情、境遇等。
比如“A sitting room in which I never sit, but stand or kneel only”,这里英文的sitting room是起居室的意思,但原文的sitting与sit相对,在“坐”室却从来不能坐下只能站着或跪着,以此表达Offred的地位,中译本译成“我从未在这个起居室坐过,只在里面站过或跪过”,意思一点儿也没错,但语言的韵味却没有了。
再看另一个例子:Tupperware party是北美主妇在家里组织的一种卖特百惠(Tupperware)塑料家居的家庭卖场。Tupper的谐音跟Topper相近。小说里,莫伊拉是一个豪放的喜欢打口炮的女子,她说她要举办一个家庭卖场,专门卖内衣,即underwear,而且是妓 女(whore)穿的那种风骚内衣。原文为“I'm giving an underwhore party, ..., You know, like Tupperware, only with underwear“。这里,原文Tupper通过谐音Topper(上面)与Under(下面)相对,ware又wear及whore谐音。作者通过这样的文字游戏,充分表现了莫伊位这个人物的古灵精怪和信口雌“黄“。中译本译成”我准备搞一个妓 女服装聚会,……,你知道,就像特百惠家用塑料制品聚会。不过我只推销内衣。“ 仍然是意思全对,但这个“就像”让中文读者摸不着头脑不知两者“像”在哪里,更重要的是人物的个性少了一半,只剩下大嘴巴的一面,而失去了精灵的一面。
小说原著的语言特色非常鲜明。这种语言特色既是Offred忍耐可怕的现实、给自己以希望的一种重要的思维和心理游戏,又有作者对Gilead这个怪胎社会的讽喻。但这一点,译文很多都没有体现出来。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一种语言的文字游戏很能难对应到另一种语言中。
第二,对Gilead社会对性与色情的误解
在Gilead社会,性是绝对义务性的,只为繁殖,不得掺入任何感情色彩,色情则更是绝对禁止的。这是一个严格禁欲的社会,所有的欲望,不仅限于性欲,都不能见天日。也正是由于这种极度的压抑,Offred才会在脑子里格外喜欢使用”淫词秽语“,导致她看到什么都是联想到性欲上。但这些脑子里所想的,是绝对不能说出口的。就像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代一样,尽管地下黄书流行,但社会的表面纯洁如一杯清水,任何”不洁之物”都有委婉的替代词。
小说中,那个仪式的正式名称就是Ceremony,直译就是“仪式”、“庆典”,一般是指比较隆重、正式的仪式,而且往往是喜事。在小说中,“C”大写,表示是一个专有名词。作者这么写,即是为了突出这个社会的虚伪和荒诞,也是为了造成读者的阅读冲击力。读者从字面的意思理解,期待着一个ceremony,结果却发现竟是一个极其诡异变态的三人性交,那感觉是相当震惊。
但中译本将它转译成“授精仪式”,意思的确贴合这个仪式的本意,但首先“授精”这个词不符合Gilead社会的文化,不可能成为这个假正经社会的公开语汇,其次又有剧透之嫌,浪费了原作者的一番苦心。
类似的,使女们见面的问候语是"Blessed be the fruit",译做“祈福保佑生养”也有过于直白露骨之嫌。
对Gilead社会禁忌文化的误译,就削弱了作者对这个社会的虚伪本质的揭示。
第三,对Gilead社会官职的译法有待商榷
Gilead是一个等级森严、男尊女卑的社会,同时又是一个用宗教约束人们的思想和精神、用军事化管理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的社会。宗教与军事强权是这个社会的特色。
在这个社会中,高高在上的是Commander,直译是”指挥官”,强调的是社会的军事化管理的一面,中译版译为“大主教”,强调的是宗教管理的一面。
另外,管教使女的女性被称为Aunt,直译是“姑姑”或“阿姨”,当然这些姑姑阿姨心狠手黑,对使女们精神洗脑、肉体折磨,两手抓两手都很强,这也是作者的反讽之意。中译版译为“嬷嬷”,仍然是强调社会宗教管理的一面。
这种译法是否得当,见仁见智。
第四,译文中还有几处明显的错译。
在第三章,赛丽娜说"So old what's-his-face didn't work out"。“what's-his-face”是英语中的一个习惯用法,是一时想不起那人叫什么名字的代词,所以这句的意思是“所以,那个叫啥来着的老家伙不中用呗”。译成“那么老,连他的脸长得什么样都看不出来了”就有些不知所云。
再比如,女主角在荡妇俱乐部重逢莫伊拉,莫伊拉讲述自己被抓到后,让她选择是去隔离营还是去荡妇俱乐部,无论去哪里,都要绝育。译文写道“好些年前我已经结扎,所以连手术都不用动”,而原文是虚拟句:“If I'd had my tubes tied I wouldn't even have needed the operation” ,即,“如果我以前做了结扎,就连手术都不用做了”。莫伊拉原来并没有做过结扎,否则根本就不会让她成为handmaid。这个错译有点儿离谱。
还有第十三章,Offred说自己像一朵云围绕着一个中心体,这个中心体"the shape of a pear, which is hard and more real than I am and glows red within its translucent wrapping",译者大概是一时看走眼了把pear(梨)看成了spear(长矛),译得彻底让人摸不着头脑。而作者原意是以梨形物体代指女性的子宫,形容在这个社会里,使女本身是无意义的,她们身体唯一的价值就是子宫,因此,那个梨形物比她本人还真实,因她身着的红衣而闪闪发光。
综上,中译本译出了原著的故事情节,但丢失了原著的部分语言特色,也就部分地失去了原著的文字力量。好的小说,不只是情节,所以,有英语能力的建议看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