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一个小山村里,一名智力残疾的未成年女孩,被其父亲反复“嫁人”以骗取彩礼。
婷婷(化名)为三级智力残疾,其父亲游手好闲,整日好吃懒做,为了能够弄到钱供自己玩乐,便萌生了将自己的“傻女儿”嫁给那些大龄单身汉的想法,以此来骗取彩礼。由于婷婷不打扮的时候显得比较老成,加上其父亲每次都刻意隐瞒婷婷的实际年龄和订婚史,很多受害者都不知道真相便与婷婷订了婚,婷婷父亲也因此收到了很多彩礼。
后来其中一名受害人发现了真实情况,便报了警,警方调查下竟发现婷婷在这三四年内被其父亲“嫁”过三次!最终警方将婷婷父亲以诈骗罪抓捕,并移交至检察机关起诉。婷婷也被当地福利院收养,在社会福利院接受特殊教育。
首先,从婚姻家庭的角度来看,婷婷在与受害人订婚时还未成年,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而且隐瞒精神疾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即便是婷婷与受害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也会因为未到法定婚龄而被认定婚姻无效,婷婷家也会被认定为骗婚而返还彩礼。
其次,从刑法的角度来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务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在本案中,婷婷父亲在未退婚的情况下,将婷婷嫁给别人三次,获取巨额彩礼,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其获取的财产数额,或许会被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最后,由于婷婷父亲在被抓捕之后,警方调查其账户发现所有余额不足500元,不足以清偿受害人的损失,估计这些受害人的钱财也是追不回来了,农村人辛苦省下的钱就这样打了水漂,实属心酸。
不得不说,婷婷父亲也真不是一个好父亲,在他眼里,智力残疾的女儿估计就只是赚钱的工具,婷婷的遭遇也让人气愤和心疼。不过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婷婷的父亲被扭送至检察机关,等待他的将会是长期的牢狱生活,婷婷也由当地福利院收养,接受特殊教育,希望以后能过得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