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夏鹏。
2005 年,当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在英国拿到了世界英语演讲比赛的冠军,也是全球第二个华人冠军,同年再赴英国,受到菲利普亲王的接见。接下来毕业、进入新东方并一路成为新东方集团战略规划总监。之后成立自己的品牌,获得数千万美金融资……我的这些年,像是经历了许多人的一生。
而我并非出身富贵,我常常会想起在贵州山沟里的童年。有人说,日光之下并无新事。如果我的人生逆袭之路有稍许借鉴与价值,我愿意将所有干货从头说起,我是如何依凭英语,成就了我的人生。
本篇为系列文章的第二十八篇,前一篇文章见:从贵州山沟到英语演讲世界冠军(27)|除了Kindle以外的另一个英语学习阅读神器
你们要的书单来了,今天推荐第三本。
学英语必备的公共号:教书匠小夏
这个系列要写100期
本期资料: The Oxford Book of Essays (抱歉没有找到电子版)
正文阅读时间:30分钟,建议先收藏,分次阅读
之前文章讲过我的一个老师叫做Bob Riggle,他给我们上课除了严厉以外,还是教了一些真本事的,比如文本细读的能力。所谓文本细读,就是找到经典的文章,一字一句的搞懂,并且能够旁证其他文字材料来找到文字背后传递的信息,从而通过这样字斟句酌的方式,将经典的文字内化于心。这种治学的方式在中国也有类似,如朱熹的章句集注。
文本细读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是练心性,能够沉住气读下去,拉长自己的注意力时间段,不被现代的碎片化时间所侵扰;另一方面是训练自己对于文字的敏感度,久而久之,他人看得稀松平常之处,我皆观之满眼繁花似锦。能沉浸,有乐趣,学问自然就能做好。举 The Oxford Book of Essays开篇Francis Bacon的“Of Truth”为例:
(1) What is truth? said jesting Pilate, and would not stay for an answer. (2) Certainly there be that delight in giddiness, and count it a bondage to fix a belief; affecting free-will in thinking, as well as in acting. (3) And though the sects of philosophers, of that kind be gone, yet there remain certain discoursing wits which are of the same veins, though there be not so much blood in them as was in those of the ancients.
我在每句话之前标记了数字,用于定位。
(1)提出问题,扣合题目。该问题并不是培根所提,而是他所引,提问之人乃是Pilate。Pilate何许人也?如果是泛读,大可不必费尽周章,不影响大意的抓取。但如果是文本细读,尤其是经典文章,引述之人一定要掘地三尺挖出一个名堂。因为经典文章中的任何一个典故例子都有可能开阔出别样洞天。当然,也会出现挖地三尺挖不出来的时候,尽心就好,其中的尺度各位自行把握。
掘地三尺最有用的肯定是google,其次是wikipedia,不断调整搜索的核心词,应该能有所收获。此处的Pilate是圣经中的人物,全名是Pontius Pilate,耶稣就是被他判处极刑的,顺着链接找圣经中的出处,约翰福音18章,耶稣被犹太人送到罗马总督Pilate那里接受审判,想置耶稣于死地。Pilate主观上不想参与其中,他与耶稣对话如下:
耶稣强调真理(Truth),Pilate反讥之,何为真理?随之出门与犹太暴民们说:逾越节(Passover)我按常理我会释放一名囚犯,不如这次就把“犹太王”发还给你们,由你们处置吧!
Pilate在此被Bacon引用作为开头就是树立了人类在真理面前的怯懦。为后文的展开埋下了伏笔。紧随其后Bacon写道would not stay for an answer. 背后文字的力量突显出来:人类会发问何为真理,但是却不追问,不面对,选择逃避。
第一句扣住了题目,引出了人类对于真理的态度,一气呵成,没有拖泥带水。
如果你看累了,就先收藏这篇文章,以后有空再看。
(2)Certainly there be that delight in giddiness, and count it a bondage to fix a belief; affecting free-will in thinking, as well as in acting.此句映入眼帘比较突兀的便是there后面的be,不合现代英语语法, 我臆测是there (should) be,省略了情态动词。请语法好的老师帮我解释一下。这里我还要再提一点,英语是不断演进的,所以在看Bacon或者Samuel Johnson等人的文章时,不必太纠结语法,更不适合生搬硬套,要有变通。
此句中giddiness有excitement的意思,对应前文就是不讲真话(not telling the truth),不仅说瞎话有种愉悦,人们同时也称此为固守教条,从而影响了自由思考和自由行为。count it中的it指代前文的truth。此句中的分号也是Bacon时代的语法,今不从。
细查giddy的词源,倒是又有所得:
giddy=insane,且词源讲literally possessed by a god,即人类并没有的状态,有点类似大神上身的意味。和前文耶稣在《圣经》所言,my kingdom is not of this world. 能读出人类自大之意,妄自封神,可断真理。如将此意联系下文的free-will,又可引出中世纪神学的经典命题:人是否有自由意志?圣奥古斯丁的观点是人之所以堕落,不在上帝,而在上帝给了人以选择,可谓是天堂有路你不去,地狱无门你踏进来。
再看bondage一词的词源,有农奴之意。中世纪之后,农奴谋求独立于教会的束缚,虽是获得了自由身,但信仰(belief)也随之被解构。
Bacon首句讲了人对于真理的态度,后句紧接着说出不信守真理的两个原因,其一在于见异思迁之徒(王作良先生译本,对应giddiness)乐(delight)于此;其二在于固守真理(bondage to fix a belief) 会影响自由意志。
此处可见Bacon对于真理的认识和古希腊哲学家,如Plato,有相似之处,即真理乃永恒不变,且人之常行之变与真理差之千里。
如果你看累了,就先收藏这篇文章,以后有空再看。
(3)And though the sects of philosophers, of that kind be gone, yet there remain certain discoursing wits which are of the same veins, though there be not so much blood in them as was in those of the ancients.
此句讲出真理之辨的思想流脉,that kind be gone和前句语法类似,不赘述。先哲已逝,文脉散传,今人仍有所言,可热血不再。discoursing wits可以理解成只言片语,vein和blood相呼应,ancients对应sects of philosophers.
Bacon写此句为的是关照当下,一句之内贯穿古今,发出的问题隐于纸面之下,却声震隆隆:血尚热乎?!
至此前三句的文本细读做了一个大概。
从这个例子诸君应该看出文本细读的力量,打穿纸背,直指人心。对阅读的专注力和敏感度都有极高的训练价值。
他人看来稀松平常,我放眼望去满是繁花似锦。
做细读会越做越得心应手,但入门还是相对艰苦,可能有一个好的老师指引会稍微好一些。最后小结一下需要的装备
- 经典素材
- google 和 wikipedia (我每年都给wikipedia捐钱,特别怕它撑不下去)
- 一本可以查词源的字典
- 一个好老师(有当然是最好的,如果没有就要自己努力)
最后推荐两本好书,是我看到中国学者做文本细读最震撼的,黄国彬教授所著的《解读哈姆雷特》——莎士比亚原著汉译及详注(上下册)。黄教授学养深厚,为吾等后辈所敬仰。
末了再多交待几句:
此文估计是《小传》有史以来写得最枯燥的一次。能看到此处并且被打动的读者,我向你致敬。
此文讲的就是屠龙之书,以此方法如果能啃完The Oxford Book of Essays 这本书的朋友,那时水平一定在我之上,至少是中国人中英语前1%的水平。至于各种英文考试,应该不在话下。
任何绝招练到化境之地,就是专注力和敏感度。彼时如履无人之境。
我的人生理想就是每天能有4个小时,不管公司事务,不用上课,不用写文章,就是用文本细读的方式来看书,妙不可言,不可思议。
这是窄门,我在门口等你。
本篇为系列文章的第二十八篇,前一篇文章见:从贵州山沟到英语演讲世界冠军(27)|除了Kindle以外的另一个英语学习阅读神器
作者:夏鹏
英语教师。南京大学英语系毕业。2005年世界英语演讲比赛总冠军。现任中国英语演讲国家队总教练。长江商学院MBA,伦敦商学院客座讲师,撰稿人。咏春弟子。创业一年获千万美金融资。
感谢你不离不弃看到这里,如果文章对你有所启发,还请多多关注和点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