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王龙,将土地融进骨血

读完《大地》,觉得感触挺多。作者赛珍珠是个美国人,书中却描写了二十世纪初中国农村的情景,且那些场景娓娓道来很是熟悉,就是跟我们血脉相连的生活。在我看来,她将中国农民与土地那种灵魂的连接与融合描写得深刻又生动,给人强烈的精神震撼。

土地是衣食父母

大地之承载功能,真的如太阳之照耀无痕,我们天天生活其中,何曾细细感受过每一次踩踏都是大地在默默承受。大地孕育万物,助其生长,让深处其中的人类繁衍生息,生生不绝。

王龙就是其中一员。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深耕沃土,靠勤劳也靠老天赏饭吃。王龙的房子是用地里的泥造的,灶头是祖辈挖地里的泥垒的,烧的饭食是土地产出的。

首先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他进城去黄大户家迎娶自己的新娘——厨房里的丫头阿兰。去的路上他忍不住摸摸等着灌浆的小麦,希望下雨。风调雨顺的年岁里,土地又被侍弄得当,那收成必然可观。所以大儿子出生,他有了宴请村里人的资本,进城拜访黄大户家的底气(食物和新衣),想起自家的吃食,摸着饱饱的暖暖的胃,朴实农村人的安宁梦和虚荣心就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王龙和阿兰无疑是勤劳的,也是勤劳致富的代表。每天在地里侍弄,王龙甚至午饭都在地里吃,累了就在田垄间躺下。阿兰忙完家务也来田间忙活,甚至刚生完孩子就来帮着丈夫收割麦子。靠着自己的勤劳,也靠着在南方流浪时的一场动乱发了财,又购入大量土地,慢慢成了富农成了地主,完成了蜕变。他成了他之前不敢想望之人,住进了不敢相望的大宅,娶了小妾,有了奴仆,有了佃户和长短工,土地之于他,实是衣食父母也。

最后阿兰,他老爹,王龙自己死后又都葬在了这块土地上,生于这片土地,归于尘埃,完成了一个闭环。

土地是精神信仰

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认知里,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执著,只有王龙,土地似乎是他唯一的执念,并成信仰。

在他的田地旁,有两尊挖自自家地里的泥土塑成的土地神,在丰年里,他会买来红纸给他们裁剪新衣,会供奉香火;在荒年,不仅置之不理,甚至朝他们吐口水。土地神的尊严没有高高在上地凌驾于一切之上,而是基于土地的产出、满足人的需求度,可见在王龙的认知里,神不是第一位的,不是敬仰到畏惧的存在,土地才是。

靠天吃饭的农民看上天的脸色吃饭,风调雨顺则皆大欢喜;一旦内分泌失调了,那就是灭顶之灾。当他们第四个孩子降临,情况已经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阿兰掐死了刚出去的婴儿,一家人流浪去南方,沦为了流民。那段穷苦、辛酸、卑微、无望的日子,一家人乞讨、偷盗、挖野菜、拉车,在几床席子搭成的窝棚里苟且度日。其他男人高谈阔论时想望自己有钱了去干什么,只有王龙自卑地难以参与谈话,同时也是精神上的无法融合,书里写道:

这些衣衫褴褛的人大部分只谈白天干活和乞讨得到些什么东西,而王龙总是觉得自己并非真正是他们当中的一员。他有地,他有地在等着他……

他不属于这种依附在一家富人墙边的低贱的人,也不属于富裕人家。他属于他的土地,只有他觉得土地在他脚下,春天能扶着犁耕地,收获时能手持镰刀,生活才能充实。

所以即便与他同一阶层的人也一起,他也是心有执念的,别人想要的吃喝玩乐他不想,他只想要土地。

在南方(应该是江苏)这座城市里,觉醒的革命青年街头激情演讲,想要唤醒劳苦大众起来反抗,想要均贫富,想要民生民权,可是王龙也是无动于衷的,这些离他很远,他冷漠地经过,依然拉他的车;即便听了青年的演讲他提的问题却是:先生,压迫我们的富人有没有什么办法叫老天爷下雨,好让我们在天地上耕作?而塞给他的传单变成了阿兰手里的鞋底,在他的认知里,只有土地才是精神寄托和信仰,革命者的传道于他,无异于对牛弹琴。


终于回到自己土地的王龙致了富,发了财,他开始雇工蓄仆,脱离了土地的他精神上似乎瞬间垮了。一个没有了信仰的人能干出的事情也不在乎那些。饱暖思淫欲,厌恶糟糠之妻,流连妓子温床且娶她为妾;贪图享乐,开始挥霍。

王龙所作所为既是失去信仰,当然也是人性之恶所致。可他又良知尚存,所以他一方面无法自拔于情欲的沉沦,一方面对妻子又心有愧意,在快感的阈值达到最高时,下坠的速度同样快,在空虚和寂寞里,他终于重回土地,重新找回自己的信仰。

所以,王龙离世时,留下的遗嘱就是希望儿子们无论如何也不要卖掉土地,那他的儿子们守得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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