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66年致合伙人的信里,巴菲特提到了投资霍克希尔德-科恩百货公司的案例。据巴菲特自述,这是巴菲特合伙基金有史以来首次协议买入整家公司,这笔投资占到合伙基金净资产的10%左右。需要说明的是,当时巴菲特合伙基金只持有科恩百货80%的股份,另外就是惠勒-芒格公司持有10%,戈特斯曼的基金持有10%。
虽然巴菲特非常清楚,这笔交易是“以三流的价格买进二流的企业”,但他认为,霍克希尔德-科恩百货拥有一流的管理层,而且他之前也有在零售业的工作经验,因此信心满满。然而,零售业的竞争实在是太激烈了——当管理层想出一个好主意来提升销量时,竞争对手很快就会如法炮制,因此一直会处于疲于奔命的状态。
1969年,巴菲特勉强以成本价将科恩百货甩卖给了通用超市。在卖出科恩百货的那一刻,巴菲特和芒格如释重负。巴菲特编了个段子说:“我老婆跟我最好的朋友跑了,我仍然非常想念我的朋友。”芒格编了个段子说:“我有两天非常开心,买入公司的那一天,以及卖出公司的那一天。”
对于巴菲特而言,虽然投资科恩百货是一笔不太成功的投资,但他从中学习到了很多关于商业和投资的经验教训。首先就是别贪图便宜,别买烂公司。烂公司是时间的敌人,买的时候便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内在价值不断在下降,到卖的时候可能并不便宜;其次就是要选择商业模式优秀的企业,否则再优秀的管理层,可能也无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