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的政治生活
我国的国体及本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的特点
广泛性:表现在民主主体和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真实性:有制度、法律、物质保障和人民利益日益充分实现上。
公民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权利。
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
公民的政治性义务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遵守宪法和法律。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坚持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公民的政治参与
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方式包括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民主管理:重要形式有农村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
民主监督:方式包括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等。
二、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政府的宗旨
为人民服务。
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
对人民负责。
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
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我国政府的职能
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我国政府的作用
管理人们的公共生活。
提供公共服务。
我国政府部门为公民的求助或投诉提供服务的途径
开设热线电话。
设立信访部门。
发展电子政务。
依法建立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政府的权利行使三个环节
决策:审慎行使权力,科学民主决策。
执行。
监督:建立全面的行政监督体系,包括行政系统外部和内部的监督。
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人民代表大会
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等。
义务: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活动原则:民主集中制。
中国共产党及我国的政党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工人阶级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执政方式: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我国的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通力合作的友党关系: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
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遵守宪法和法律。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
国际政治
世界多极化在曲折中发展是当今国际形势一个突出特点。
国际竞争的实质是以经济和科技实力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较量。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目标: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促进世界的和平与发展。
我国外交政策的宗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立场:独立自主。
我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准则: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平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这些知识点是高中政治必修二的核心内容,涵盖了公民的政治生活、政府、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以及国际政治等多个方面。希望这些总结能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高中政治必修二的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