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写多了,就会产生一种自发的情绪——今天应该想点什么?想的东西能写上不?写出来费不费劲?费劲就不写了。所以我写的东西都是很小很小的一块,就像是毛笔练习一样。不过,即便是毛笔练习,我也在上到初中就戛然而止了。
小学语文老师在最后一节课上精心地准备了一册略透明,微薄的线装毛笔纸,我至今都觉得那是我用过的所有纸张里最为高级、神圣的。我们“庄严”、“肃穆”地一个个走上那轻快的讲台,然后小心翼翼地捏起细毛笔,写下自己的名字。
写之前,我瞥到了左侧同桌那家伙颤颤巍巍的姓名——“沈俊”,哪“沈”,哪“俊”了,不免有点幸灾乐祸。及到我写字时,心跳比指尖的颤动还厉害,我再看那些工整柔顺的字迹时,如同面对一个个能够力拔高山的参天巨兽,我只好硬着头皮一笔一笔地凑上去。
语文老师看到,先是好像吸了口凉气,嗔怪的笑道:“陈光,你这一手抖得……”我更紧张了,瞥不是瞥,捺不是捺,粗干的分支上硬生生翘出几根枝丫。我仿佛看到台下一朵朵面向灿阳朝气蓬蓬的向日葵。我面红耳赤,悻悻地走下台去。
自那以后,我就封笔啦,再也没正儿八经的习过毛笔字了。
那真是一段简单澄澈的小时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