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恨自己太迟钝,往往许多年后才懂得当初那句话的含义。
小时候家里只有三间老屋,其中两间共用一面墙,形成一个“品”字型。
两间住人的卧房,由红砖砌成,另外一间是吃饭的堂屋,外墙是土黄的泥砖垒起来的。
卧室上方用三个手掌宽的厚木板铺了一层阁楼,有一个长方形的出口,放着一架极厚重的木头梯子,方便出入。
我初中时,妈妈生下了弟弟,弟弟渐渐地长大,三个人挤一张床属实不太方便,我便搬到了阁楼去住。
爸爸将阁楼重新装修了一番:用干净的篷布将容易漏雨的屋顶封住,阁楼的窗户原本只钉了几根木头作井字形,现在用三四层厚厚的塑料薄膜封起来;头顶上方接了电线过来,给我装了一盏小灯泡,方便照明。
我有一张老式红木书桌,三个抽屉,带着金属环扣,暗红色的老漆。
我有一个特殊的书柜——一个深绿色的牛津布行李箱,可能是父亲曾经用过的。
我把我买的漫画书全部整整齐齐地码放在箱子里,给它盖上了一大块塑料薄膜——我怕雨水会浸湿我的宝贝。
那时候长辈们在外打工,到了回家的时候,看到我时,也会给我零花钱。十块五块地给。
我存着,定时跑去镇上唯一的书店,花五块钱买一本知音漫客,有时候也买单行本,我只喜欢《偷星九月天》,每期都要去买新鲜出炉的连载,书店卖的是五块一本的盗版,有时候印刷重影模糊,我也看的津津有味。
躲在被窝里看漫画,是那时我最最最快乐的时候。
因为喜欢漫画,我认识了几个好朋友。
有个女孩子,令我印象深刻。她是第二年转学过来的学生。
她叫曾兰。人如其名,像一朵飘散着淡淡香味的兰花。
她皮肤很白,说话轻声细语的,她成绩一直班上前几,我犯难的时候抄过好几次她的物理作业。
她还很会画画,我很喜欢看她画画。因为我也喜欢,可总画的歪歪斜斜很是别扭。
我很崇拜她。
有时候我们几个朋友凑在一起,找个本子写些青春期忧伤文学的句子,她给我的那段话下面评价了一句,“我喜欢你写的字。”
字迹清秀,我很开心,甚少有人夸过我在意的地方。
我很喜欢跟她做朋友。
我们俩都很喜欢看漫画。
我喜欢看《偷星九月天》,她喜欢看《暗夜协奏曲》(讲的吸血鬼的故事)
我们俩经常交换着看。
有次放学后,她带我去家里拿漫画。
她妈妈在学校附近的居民楼里租了房子,一个两居室的房子,房子打扫的很干净,窗明几净,她的房间也很温馨。
我很开心,认定她是我最好的朋友。
邀请她到我家去玩。
那时候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房间,在别人眼里,其实只是一间漏风漏雨的阁楼。
我只是凭借我的敏感自然捕捉到了那个瞬间。
她看到我的“房间”时,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
我只觉得那个表情有点奇怪,可我那时的脑袋属实很愚钝,读不懂原因。
但后来我们渐渐断了联系。
在成年工作后的某一个瞬间,突然想起了那个眼神。
以我此时的年龄心智,我才终于明白。
不过她当时也没什么恶意。
我只是结合这些年的感受,想:人明白一些事,只需要一个瞬间。
我像一只蜗牛,慢慢地在爬。
没关系,尽管慢慢地,可我还是在爬。
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