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猛然发现小区里的树叶一夜之间黄了,楼下的那颗承载岁月静好的漂亮树忽然变得光秃秃的,深秋就这样悄无声息地来了。
今年的天气比往年更暖和,阳光总是柔和地普照大地,让人们忘记冬天快要来了。前两天,杜先生提醒我该交暖气费了,交暖气费?我茫然,动一动就要出汗的天气怎么就该交暖气费了?我翻开手机一看,哦,原来是时间搞的鬼,已经进入11月份了。
才感秋来,忽而已冬。这两天走在小区里,天使路(这条路两旁的树木繁茂,遮天蔽日,鸟儿喜欢在这里安家,所以密密麻麻的鸟屎霸占了整条水泥路。每次从这条路经过,必须匆匆而过,一个不小心还可能“中奖”。)两旁茂密的叶子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黄灿灿的“金光大道”。树上的鸟巢清晰可见,虽不敢久留,但我知道,深秋已至。
据说现在的一天已不足24小时,难怪每天时间太短,根本不够用的,原来并非错觉。秋风带走的不止树叶,还有时间,还未来得及感受秋高气爽,冬天已至。如果不是手机上公众号、朋友圈里铺天盖地的“立冬”提醒,我还不知道今日立冬。
一切不以下雪为目的的降温都是耍流氓,冬天来了,雪花还会远吗?相比夏天,我更喜欢冬天。冬天的风虽寒冷刺骨,但有雪花的加入就少了些凛冽;冬天的太阳虽喜欢和我们玩捉迷藏,却不会刺眼;冬天的花草树木虽然罢了工,但也可以欣赏另一种单调之美……冬天,冷,却乐趣无穷。
今天看到立冬的习俗里有个“吃饺子”,很有些疑惑,难道吃饺子不是冬至的专属吗?后来一想,或许是地方习俗差异,或许是有的人怕耳朵等不到冬至的饺子就会被冻坏,所以提前预防,比如:我。现在因为全球变暖,气温升高,和生活条件的提高,耳朵算是可以保全了,但在小时候,那可是满手满脸满耳朵的冻疮。
尤其是初中时,因为学校离家有些远,为了节省时间,有时候会骑自行车上学。冬天的时候,七点上完早读后,还要骑车回家吃早饭,真冷呀。我不知道当年为什么不戴手套和耳暖,是没有吗?还是傻?总之就是把手和耳朵露在寒风里任凭其受摧残。每次骑自行车回到家后手、脸和耳朵都被冻到失去知觉,再用热水将其“化开”。这一冷一热的,加速了冻疮的形成。
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脸上的冻疮,两个脸蛋犹如两个烂苹果,碰不得。那时候也不知美丑,也不懂得吃醋会加深疤痕。结果就是,来年春天,两个脸蛋跟涂了“腮黑”一样,奇丑无比。这种冻伤疤痕很难消除,在我脸上呆了三四年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因为耳朵总是早早被冻坏,有那么几年,我妈总是在冬至未至前就包了饺子开始预防。其实,冻不冻耳朵和吃饺子的关系又有多大呢!但这并不重要。
一年又一年,寒来暑往。我们人类如果可以冬眠该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