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27

中国近代文艺美学选辑之四

        试论胡适的“活文学”美学观

                               黄  洁

        题记:胡适(18911962),原名嗣穈,改名洪骍,受达尔文“适者生存”理念启发,改名为适,字适之,生于上海,祖籍安徽绩溪。1910年考取公费赴美国留学生,先入康奈尔大学农学院,1912年转入文理学院,1914年获文学士学位,留校研究哲学。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师从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毕业论文为《中国古代哲学方法之进化史》,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夏回国,任北京大学哲学教授,主讲中国哲学史。讲稿整理为《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活文学”美学观,是胡适重要的文化学术观念之一,对于近代“文学革命”产生过重大影响,并深远地影响着中国现代文学的发展。本文原载于黄洁著《中国近代文艺美学史纲》,重庆出版社2001年出版,经修改发表于《简书》。


        胡适一生著述甚丰,主要论著辑于《胡适之白话文钞》、《胡适文存》等文集中,近代时期的文学论著关于“文学革命”者,主要有《谈活文学》(1915)、《吾国历史上的文学革命》(1916)、《文学改良刍议》(1917)、《历史的文学观念论》(1917)、《建设的文学革命论》(1918)等。

        五四时期的文学革命,是中国历史上一场伟大的文化革命。这场翻天覆地的革命,并非偶然的突发事件,而是蓄势而始发于1919年之前,其首倡者是胡适。正如陈独秀所言:“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⑴。有当代学者指出:“提起文学革命,谁都不应该忘记胡适,他首先起来倡导,并始终是文学革命的中心人物”⑵。胡适“张革命之旗”有特定的历史根据和现实理由,他在发动这场革命之初,就确定了明确的宗旨。其后文学革命的发展轨迹,基本上是遵循胡适在这一时期的基础性设计而进行。

        胡适倡导“文学革命”,有一个重要的历史原因:早在汉武帝时“古文体”就死了,但是古文却在统治者的扶持之下持续了二千多年;而富有生命力的“活文学”——白话文学虽蓬勃发展于民间,却长期不能获得文学的主流地位。他不能容忍这样的情况再继续下去。于是在1915年前后,开始用广义的文学观审视“古文”,探讨其长期独霸文坛的历史文化原因及其政治原因。

        胡适认为,维新派倡导的白话文运动,并不曾真正导致文学革命的发生,而只是为文学革命的发生做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一些准备工作。在胡适的心目中,用白话文写作的文学,才是真正的“活文学”,它代表着文学自然进化的必然趋势。要使这自然进化的文学历史进一步发展,不能再使之处于缓慢的渐变状态,也不能像维新派那样急功近利地倡导白话文,或言行不一的倡导白话文。他清醒地认识到,要促使白话文取代文言文在文坛的主流地位,必须进行一场自觉的文学革命,即在顺应文学自然进化趋势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掀起一场文学革命。这样,白话文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才能适应历史文化的发展趋势,最终确立其“国语”的地位。他由此而充满希望的说:“以今世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的正宗,又为将来文学必用的利器,可断言也”⑶。正是由于这样的考量,胡适发表了关于“活文学”的文学思想,其中包含的美学观念,具有惊世骇俗的开创性意义。

        一、论“死文学”

        在胡适心目中,与“活文学”尖锐对立的是“死文学”。依胡适的文学革命思想,“死文学”有其特定的内涵及其外延。他说:

        我仔细研究:中国这二千年何以没有真有价值真有生命的“文言的文学”?我自己回答道:“这都是因为这二千年的文人所做的文学都是死的,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死文字决不能产出活文学。所以中国这二千年只有些死文学,只有些没有价值的死文学。”⑷

        以此而论,所谓“死文学”,就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即文言所做的文学,所以,他把它称为“文言的文学”。这种文学曾独霸文坛2000年,但是,却是没有真价值、真生命的文学。

        据胡适的意思,用文言来作的古文,在汉武帝时就死了⑸,但由于封建统治者以权力支持之,以科第诱惑之,维护那“死文学”存活了2000年之久,独霸了文坛的正宗地位2000年之久。以至于到了近代,仍有许许多多封建遗老遗少,乃至许许多多出过国而接受了西方新思想的人、留过洋抑或没有留过洋而有革新意愿的人,统统把文言文作为文学的“权利话语”而死守不弃。他赞同陈独秀1916年对时下文坛的评语:“吾国文艺犹在古典主义理想主义时代。”⑹可见,胡适与陈独秀等人清醒地认识到:在当时的文坛,文言文仍然拥有难以动摇的权威。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更增添了胡适挑战古文家,打败古文权威的勇气和决心。要能实现这一目标,首要的任务之一是揭露“死文学”泛滥于世的弊端,诊断固执于古文者的痼疾。

        为此,他不无嘲讽地指出:

        今日文学之腐败极矣:其下焉者,能押韵而已矣。稍进,如南社诸人,夸而无实,滥而不精,浮夸淫琐,几无足称者(南社中间亦有佳作。此所讥评,就其大概言之耳。)更进,如樊樊山、陈伯严、郑苏盦之流,视南社为高矣,然其诗皆规摩古人,以能神似某人某人为至高目的,极其所至。亦不过为文学界添几件赝鼎耳,文学云乎哉!

        他对当时执着于文言的著名翻译家林纾,也毫不留情面。当时,林纾针对提倡废除文言的主张,写了一篇《论古文之不当废》的文章。胡适读后轻蔑地说:“喜而读之,以为定足供吾辈攻击古文者之研究,不意乃大失所望。”林纾在其文中说:“知腊丁(拉丁文)之不可废,则马、班、韩、柳亦自有其不宜废者。吾识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此则嗜古者之痼也。”胡适抓住其文中“吾识其理,乃不能道其所以然”一句,说:“此正是古文家之大病。”他还剖析了林纾文中行文不通之处,抨击说:“此则学古文而不知古文之‘所以然’之弊”。最后,他尖锐地指出:“林先生为古文家,而其论‘古文之不当废’,‘乃不能道其所以然’,则古文之当废也,不亦既明且显耶?”⑻

        表面看来,这只是胡适与林纾的笔墨官司,其实这一笔战,正揭露出古文家对保守古文的顽抗态度。胡适还指出:“古文家则以为今人作文必法马、班、韩、柳。其不法马、班、韩、柳者,皆非文学之‘正宗’也。......古文家之罪正坐‘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⑼。

        胡适要动摇“死文学”的权威,直至推翻古文而代之以白话文,倘若只是攻击古文家拘泥古文,保守古文的一些行经,那是远远不够的,也不能让人心服。他所要做的工作最为重要的是,在学理上深入剖析、揭露为什么用文言写作的文学是“死文学”。对此,胡适当然不会没有认真考虑过,因为他毕竟曾借用西方新思想深入研究过中国古代哲学及文化。如前所述,他认为文言是死了的语言文字,“死文字决不能产出活文学”。那么,为什么死文字不能产生活文学呢?

        胡适辨析说:

        这都由于文学的性质。一切语言文字的作用在于达意表情;达意达得妙,表情表得好,便是文学。那些用死文言的人,有了意思,却须把这意思翻成几千年前的典故;有了感情,却须把这感情译为几千年前的文言。明明是客子思家,他们须说“王粲登楼”,“仲宣作赋”;明明是送别,他们却须说“《阳关》三叠”,“一曲《渭城》”;明明是贺陈宝琛七十岁生日,他们却须说是贺伊尹、周公、傅说。更可笑的:明明是乡下老太婆说话,他们却要叫他打起唐、宋八家的古文腔儿;明明是极下流的妓女说话,他们却要他打起胡天游、洪亮吉的骈文调子!......请问这样做文章如何能达意表情呢?既不能达意,即不能表情,哪里还有文学呢?既如那《儒林外史》里的王冕,是一个有感情,有血气,能生动,能谈笑的活人。这都是因为做书的人能用活言语活文字来描写他的生活神情。那宋濂集子里的王冕,便成了一个没有生气,不能动人的死人。为什么呢?因为宋濂用了二千年前的死文字来写二千年后的活人;所以不能不把这个活人变作二千年前的木偶,才合那古文家法。古文家法是合了,那王冕也真“作古”了。

        因此我说,“死文言决不能产出活文学”。

        在此,胡适用生动的事例,阐明了“死文言决不能产出活文学”的道理,从而也明确界定了所谓“死文学”的基本性质特征:即把“有感情,有血气,能生动,能谈笑的活人”,写成“没有生气,不能动人的死人”。其要害在于,用古人习用的文言来写作,“有了意思,却须把这意思翻成几千年前的典故;有了感情,却须把这感情译为几千年前的文言”,这便违背了文学表情达意的基本特性。

        由此可见,作为胡适的文艺美学思想核心的文学本体论,是以是否由衷地表达真情实意作为价值标准的。而这一价值标准的确立,又是包含于文学语言本体论之中的,即在他的思想中文学语言是文学的最本质性的话语存在,判定某种文学是死是活,就看其所用的话语是什么样的语言方式。而语言是思想感情的物质外壳,只有“言文一致”的话语,才是活语言,才能用之写作活文学,白话即是。文言是古人习用的书面语,今人用来表情达意,便不可能“言文一致”;况且,文言早在汉武帝时就成了死文字,因而,今人无论怎样竭尽心力地使用文言,都只能是言不由衷,都写不出活文学。胡适还一针见血地指出:那些死守文言的古文家,其“居心在于复古”⑾,即“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以此言之,那些想中兴古文的人,或者主张文言不当废的人,或者以文言文之“文章尔雅,训辞深厚”而诋毁白话文的人,如此等等,都是在倒行逆施而阻碍文学的革新,其行为对社会历史的发展都是“罪不容辞”。近代胡适思想之激进可见一斑。

        二、论“活文学”

        1915—1916年间,胡适在美国留学。其间,他与任叔永、梅光迪、杨杏佛、唐钺等人,为文言和白话的问题展开了激烈地讨论。他回忆说:1915年“这时候我已承认白话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1916年“从二月到三月,我的思想上起了一个根本的新觉悟。我曾彻底想过: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陈代谢的历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死文学’的历史。文学的生命全靠能用一个时代的活的工具来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须另换新的,活的,这就是‘文学革命’。”⑿此时,胡适已明确提出“活文学”这一概念,并对其特性有了一些基本的思考。他认为,所谓活文学,即用活文字为工具的文学。而白话就是活文字,它是以其不竭之活力一直适应着时代发展变化,最能表现“一个时代的情感与思想”的富有生气的文学话语,因而是文学生命之所在。

        从活文学与死文学的生存范围来看,可以把前者称为田野文学、平民文学,是来自于民间的白话文学;后者可称为庙堂文学、贵族文学⒀,是来自于统治阶级上层社会的古文文学。胡适认为,民间的社会生活是最适合文学生长的土壤,文学的新内容来源于民间,文学的新形式往往也首创于民间。他说:“中国文学史没有生气则已,稍有生气者皆自民间文学而来”⒂。由此,他把中国的文学“分成了两条路子:一条是那模仿的、沿袭的、没有生气的古文文学,一条是那自然的、活泼泼的、表现人生的白话文学”⒂。那“皆自民间文学而来”的文学,就是中国的活文学。活文学因为以民间的社会生活为源头活水,以民间的生活话语为其语言表达的基础,所以它是“自然的、活泼泼的、表现人生的白话文学”。

        胡适指出,活文学是富有生命力的文学,它有悠久的历史。他说:一部中国文学史“只是‘活文学’随时起来替代‘死文学’的历史”。值得指出的是,在当初他还没有把活文学发生的确切时限把握清楚。在1915年的《留学日记》中,他说:“适每谓吾国‘活文学’仅有宋人语录,元人杂剧院本,章回小说,及元以来之剧本、小说而已”⒃。1917年5月,他发表意见说:“惟愚纵观古今文学变迁之趋势,以为白话之文学种子已伏于唐人之小诗短词。及宋而语录体大盛,诗词亦多有用白话者......”⒄。1918年4月,他又说:“我们为什么爱读《木兰辞》和《孔雀东南飞》呢?因为这两首诗是用白话做的”⒅,把白话文学的历史提前到南北朝时期。总之,随着他对文学革命所涉问题的思考和研究的深入,他一再把白话文学的发生时间提前。直至1927年,他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和把握才基本上确定下来。最终,他把白话文学的历史追溯到先秦时期:“古代的文学如《诗经》里的许多民歌也就是当时的白话文学。不过《诗经》到了汉朝已成了古文学,故我们只好把他撇开”⒆。他收索古代资料,肯定汉代“应该有白话文学的产生”。他举例说:汉高祖十二年(公元前195年),刘邦衣锦还乡,召故人父老,置酒相待。酒酣,刘邦击筑歌曰: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令儿皆和习之。......

        胡适说:“这虽是皇帝做下的歌,却是道地的平民文学。”他还举当时宫廷中的两首歌:一首是戚姬所唱的《舂米歌》,一首是朱虚侯刘章唱的《耕田歌》,以之为白话文学发生于汉朝的明证⒇。

        他认为,正是因为“活文学”有民间社会生活这块充满生机的土壤,因而它有旺盛的生命力,所以,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政府的权利,科第的诱惑,文人的毁誉,都压不住这一点国语文学的冲动”,它总是蓬蓬勃勃地生长着、发展着。

        对于“活文学”的审美特征,胡适没有作过系统的论述,其思想散见于相关的论述中。在《谈活文学》中,他选录了元曲《孽海记》“思凡”一则的三段唱词。《思凡》演的是一个削发出家的小尼姑,按捺不住青春的骚动,起了思凡之心的故事。胡适复述了所选录的《山坡羊》的唱词之后,跋曰:“此中亦大有妙理。”最后,他复述《风吹荷叶煞》的唱词:

        把袈裟扯破,

        埋了藏经,

        弃了木鱼,

        丢了铙钹。

        学不得罗刹女去降魔,

        学不得南海水月观音座。

        夜深沉,独自卧。

        起来时,独自坐。

        有谁人孤凄似我?

        似这等,削发缘何?

        恨只恨说谎的僧和俗。

        那里有天下园林树木佛?

        那里有枝枝叶叶光明佛?

        那里有江湖两岸流沙佛?

        那里有八万四千弥陀佛?

        从今去,

        把钟楼佛殿远离却,

        下山去找一个年少哥哥。

        凭他打我,骂我,说我,笑我,一心不愿

        一心不愿成佛,

            不念弥陀,

            般若波罗。

        胡适跋曰:“末一段文妙,思想亦妙。吾钞此曲,非徒以其思想足取,亦以其畅快淋漓,自由如意,为文学中有数文字耳。即以思想而论,此亦一种革命文字。作者盖有见于佛教僧尼之制不近人情,故作此剧,以攻击之”。由此观之,他对“活文学”的审美价值评价甚高。在他的心目中,“活文学”的审美特性是“文妙,思想亦妙”,即是说不仅其艺术形式高妙,其思想内容也高妙。从其选录的唱词来看,都是用白话写作,其话语有明显的口语化风格,富有生活的情趣,文字通俗浅显,行文活泼流畅,正所谓“畅快淋漓,自由如意”;其思想的表达,却并没有因为文字的通俗浅显而浅薄无聊、苍白无力,反而“大有妙理”。特别是“思凡”一类文学作品,敢于攻击社会上“不近人情”的制度,具有明显的反叛性,是“一种革命文字”。

        要之,“活文学”是一种超越了封建正统文学观念的藩篱的文学。它自由无拘地抒发着民间百姓的审美情感,表达着民间百姓出自生活经验、生命体验而充满智慧的思想,传达着他们不堪忍受封建统治的压抑和束缚的反抗精神。因此,“活文学”在没有任何政权扶持、没有任何功利诱惑的条件下,在封建意识形态的代表人物的诋毁、封禁的景况中,仍旧能“自然的、活泼泼的、表现人生”,充满旺盛的生命力而生存、发展在中国大地上。

        三、胡适“活文学”观的思理之偏激

        不言而喻,胡适的“活文学”观具有革命性的意义,然而,经过新时代的洗礼,站在今天的历史高度重新审视,不难发现:这种曾经极具冲击力的观念对于中国古代文学历史的断然评估,存在着无可忽视的思理之偏激。

        为了阐明其“建设的文学革命”观,他非常极端地宣称说:“中国这二千年只有死文学,只有些没有价值的死文学。”那么,“死文学”为什么还能继续生存呢?他分析到:“正因为现在还没有一种真有价值,真有生气,真可算作文学的新文学起来代他们的位置。有了这种‘真文学’和‘活文学’,那些‘假文学’和‘死文学’,自然会消灭了”(21)。胡适说“中国这二千年只有死文学,只有些没有价值的死文学”,自然是蛮横不讲理的。这种说法表现出近代所谓“革命者”的通病:即为了给自己提倡革命找到充足的理由,总是绝对化地对待旧有的文化,总是对传统文化给予不分青红皂白的全盘否定。这种文化倡导,的确激烈地冲击过封建正统文化观念,对于突破腐朽的旧文化意识的桎梏产生过积极影响。然而,由于其缺乏历史辩证法的思想,有把一切传统文化都奉送给封建统治者及其意识形态的代表人物之嫌,更为严重的是,这样的倡导从本质上讲是割裂历史的,造成了颠覆所有文化传统的不良后果。其后果,在现代文学革命及其当代文学的发展中,不断地有其恶性显现。

        然而,在当时的特殊情况下,热血沸腾的胡适难以用一种心平气和的态度去冷静处理,他的心目中只有一种非此及彼的绝对革命思想:旧的统统打倒,新的才有存在的理由,除此别无出路。于是,他声明:

        我们所提倡的文学革命,只是要替中国创造一种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方才可有文学的国语。有了文学的国语,我们的国语才可算得真正国语。国语没有文学,便没有生命,便没有价值,便不能成立,便不能发达。这是我这一篇文字的大旨。(22

        其实,这段宣言式的文字,也就是胡适倡导“文学革命”的宗旨。在此,他明确地把创造“国语的文学”作为其革命的中心内容,作为其根本的目的。他的想法循着一条互为因果的思路:白话文应当取代文言文而成为文学之正宗,进而最终成为国语;而国语的最恰当的载体,只能是国语的文学;有了国语的文学,文学的国语才有立足之地。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其思想的关键之处,即文学的国语是最规范、最标准的国语,因而它的存在决定着国语的生命和价值,决定着国语存在的理由和发展的方向。由此可见,在哥伦比亚大学接受过著名实证主义哲学家杜威教育的胡适,曾经受过严格的哲学思维训练。他阐述其建设的文学革命观的严谨的逻辑思维,缜密的推理,都让人不能不对年轻的胡适叹服不已。应当说,以上论述就其符合形式逻辑而言是无可挑剔的。但是,从事理逻辑来看,其合理性却有一些可疑之处。

        固然,文学是传播极为广泛的语言艺术,其话语的生动性、形象性超过了任何一种书面文字;其抒发情感的丰富性,表达思想的深邃性,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各领域的所有话语表达中,也有其特殊的长处。但是,要使白话文成为国语,便不能只是把国语的文学作为其惟一的生根立足之处。科学、哲学、历史学、社会学等等领域的话语表达,即诸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各个学科的文章,也应当是国语所赖以生根立足之地。严格地说,白话文如果只在文学中生根立足,那么,它还不具备国语的资格。不知作为青年哲学家的胡适,当时是怎样考虑这些问题的。

        再则,断言“中国这二千年只有死文学,只有些没有价值的死文学”,因而号召以白话文作为国语,全然取代古代书面语——文言,这是否符合中国传统的文学乃至于整个历史文化的演进规律呢?当时在美国留学的朱经农对他的论述,就提出过异议。他在给胡适的信中说:“有人说,文言是千百年前古人所作,而今已成为‘死文字’;白话是现在活人用品,所以写出活泼泼的生气满纸。文言既系‘死’的,就应当废。弟以为文字的死活,不是如此分法。古人所作的文言,也有‘长生不死’的;而用‘白话做的书,未必皆有价值有生命’,足下已经说过,不用我重加引申了。”他表达自己的主张说:“我所以大胆说一句:‘主张专用文言而排斥白话,或主张专用白话而弃绝文言’,都是一偏之见”(23)。胡适回信说:“你这篇议论,宗旨已和我根本相同”(24)。不知那“根本相同”,包不包括“‘主张专用文言而排斥白话,或主张专用白话而弃绝文言’,都是一偏之见”?倘包括,那么胡适便不打自招,自己承认有偏见,如此一来,他的文学理论思维便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反思,并有待历史重新检验的问题。这是不言而喻的。

———————————

(1)陈独秀:《革命文学论》,收入《胡适文存》卷一。另注:以下未标明出处者,皆出自《胡适文存》卷一。

(2)耿云志:《胡适说文学变迁•导言》,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

(3)胡适:《文学改良刍议》。

(4)(10)(18)(21)(22)胡适:《建设的文学革命论》。

(5)(13)(15)(19)(20)参阅胡适:《白话文学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出版。

(6)(7)胡适:《寄陈独秀》(一九一六年十月)。

(8)胡适:《寄陈独秀》(一九一七年四月)。

(9)(11)(17)胡适:《历史的文学观念论》。

(12)胡适:《逼上梁山》,见《中国新文学大系•建设理论集》。

(14)胡适:《中国文学过去与来路》,载一九三二年一月五日天津《大公报》。

(16)胡适:《谈话文学》,《胡适留学日记》四。

(23)朱经农:《寄胡适》。

(24)胡适:《答朱经农书》。

               丙午年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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