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驳回其反诉,告知其另行提起诉讼。因为不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能合并审理。
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告知其另行起诉。丙公司提起诉讼中,被告是龙腾公司,而非戴眉眉,现在戴眉眉以个人名义另行起诉,其并非本诉的被告,因此法院不能作为反诉处理,只能告知其另行起诉。
《民诉法解释》233条:反诉的当事人应当限于本诉的当事人的范围。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基于相同法律关系,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或者反诉与本诉基于相同的事实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反诉应由其他法院专属管辖,或者与本书的诉讼标的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无关联的,裁定不受理,告知另行起诉。
7
不成立。主合同消灭,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随之消灭,但是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因主合同消灭而消灭,所以飞跃公司提出的理由不成立。
不成立。担保人对合同解除后所产生的责任仍然应当提供担保。本案中,即便丙公司与龙腾公司的买卖合同被解除,对于该合同所产生的责任,飞跃公司也仍然需要提供担保。
《民法典》566条3款: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
异议成立。丙公司享有对A汽车的抵押权,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的神龙公司,由于龙腾公司已经将该汽车作为出资,现在A汽车真正所有权为神龙公司,因此神龙公司的异议成立。
成立。在抵押期间,龙腾公司于丙公司约定不得转让抵押汽车,但是未就此办理登记,此后,龙腾公司亿该汽车湘神龙公司出资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转让,但由于神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因此其已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43条1款:当事人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但是未将约定登记,抵押人违反约定转让抵押财产,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抵押财产已经交付或者登记,抵押权人请求确认转让不发生物权效力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有证据证明受让人知道的除外;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9
正确。汽车的真正所有权是神龙公司,法院执行的标的也是该汽车,神龙公司认为执行错误,因此可以提出再审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神龙公司通过再审维护权利的做法正确。神龙公司的执行异议之象兵公司于龙腾公司、飞跃公司知己生效判决的正确性,法院驳回了神龙公司的执行异议,其可以通过案外人再审的方式维护自身权利。
第一类执行标的的异议;认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又错误,异议成立:执行中止——当事人申请再审;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案外人申请再审。
10
该做法正确。法院启动再审后,在再审裁判结果作出前,不中止执行,如果裁判文书作出后,确定原来的裁判错误的,才裁定中止执行。
法院没有中止执行的错发是错误的。法院启动再审后原则上应当中止执行,但是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本案不属于上述可以中止执行的情形,所以法院的做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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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确。法院在真伪不明,不能形成心证的情况下,应当作出神龙公司对此不知情,属于善意第三人。丙公司抵押权的追及效力被切断,不能主张对神龙公司的抵押权。
不正确。本案中,丙公司的抵押权未办理抵押登记,而神龙公司在受让该骑车时为善意。因此,丙公司不得对抗善意受让人神龙公司在主张抵押权。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54条:动产抵押合同订立后未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权的效力按照下列处理:(一)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受让人占有抵押财产后,抵押权人享受让人请求形式抵押权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抵押权人能够举证证明受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已经订立抵押合同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