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即隐喻—《娱乐至死》部分内容感悟

        著名的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有句名言——媒介即讯息,他认为:一种技术只是一台机器,媒介是这台机器创造的社会和文化环境。比如,手机是由各种精密部件构成的机器,网络是信息技术的产物,当我们用手机上网、浏览讯息,与他人交流时,手机和网络就为我们创造了媒介,即一种社会和文化环境。信息本身不重要,而我们选择什么样的媒介、怎么获得信息很重要。

他的学生波兹曼,在继承这句话思想精髓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提出了“媒介即隐喻”。你觉得一项技术是中立的吗?我们以前受到的教育都对此做出了肯定的答案:技术本身是中立的,只有使用技术的人才会有立场。波兹曼对这种观点发出凌厉的批判:“只有那些对技术的历史一无所知的人才会相信技术是完全中立的。”枪炮本身就拥有反阶级的意识形态,印刷术摧毁了宗教的霸权。从技术媒介的视角看,从来不存在所谓的“技术中立”,每项技术以自己的意识形态改造着我们,我们选择的媒介已经决定了我们的未来。

我们当今热衷的短视频平台,就有着它自身深刻的“隐喻”。它本身所依仗的信息技术,使得它比电视机能够更为深入地将“全面娱乐化”进行到底,将泛滥的信息和眼花缭乱的视听元素相结合,再利用大数据的算力,将一条又一条的视频推送给我们。我们向上滑动着手指,不知不觉就沉溺其中。

这里要重点强调一下本文的中心论点,以免产生误会:包括短视频平台在内的各大网络平台的错误并不是输出大量娱乐化的内容,我们需要娱乐调节生活,这是也平台的职责所在。谁也不想在一天的辛劳后玩会手机就被指着鼻子说“娱乐至死”。错误的点在于,它们将所有内容(包括原本严肃的、理性的政治、经济、法律、教育、历史等等)都用娱乐化的方式展现出来。此外,平台不仅输出大量娱乐信息,还通过种种手段控制我们的行为和思想,让我们的注意力不由自主地、牢牢地集中在屏幕上滚动的画面。“娱乐”在这些平台已经变成了博取眼球、流量变现的手段,为此它们不惜将一切用娱乐包装自己,以获得更多的传播。但一个文化中最容易表达出来的内容会成为一个文化的核心内容,改变社会的话语结构,最终控制文化。

        “媒介即隐喻”的观点告诉我们,网络平台本身有着自己的意识形态,它的运作形式就排除了某些信息,还会偏爱某些信息。例如,短视频平台为了自身的利益,排除了就是需要思考的复杂内容,偏爱的就是能得到更多传播的简单娱乐内容。例如,我们不会刷到一整部电影或电视剧,而会经常刷到短短两三分钟的影视解说或者剪辑。“注意看,这个男人叫小帅”等类似的话久久回荡在我们耳边;又或者是“十分钟教你学会某某”“一个视频看懂某某”等等内容。

不可否认,确实有质量优秀的内容能在短时间让观众快速弄懂、上手某个东西,我也经常通过这类视频学习知识、开拓视野。在读《娱乐至死》之前和些读书笔记之前,我也看了很多B站UP的视频解析、导读,以学习梳理整本书的逻辑框架,降低阅读难度。

这个十几秒的视频看似是演示了“压力差”的现象,实际上我们只是看了个乐子,什么都没学到。我们倡导“寓教于乐”,是把娱乐当成教学的手段,降低理解难度,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而这些“伪知识”视频则是将娱乐变成它们的目的,摧毁我们的理性和逻辑。这才是我们要真正警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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