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却似总无情,惟觉樽前笑不成。蜡烛有心还惜别,替人垂泪到天明。
言及杜牧,人们首先想到的是他的妇孺皆知的《清明》诗、《泊秦淮》诗等。生于官宦世家,长于大唐帝国江河日下之际,国家不幸诗家幸的文化宿命在杜牧身上得以较好的体现。正是有了杜十三在诗歌,尤其在绝句方面的井喷式创作,并为后人留下许多脍炙人口的佳作名篇,与李商隐相比肩而成就了晚唐诗坛一时的辉煌。也正是有了“小李杜”继承前人而又独辟蹊径的突破,为行将衰微的唐诗注入一股新鲜血液,让“诗在唐朝”才有了完整性的承续。
不论是咏史诗、怀古诗,还是写景抒情诗,杜牧以诗人敏锐的视觉模山范水,咏叹历史风物,开启的是“诗别是一家”的杜诗境界。而《赠别》诗则跳出固化的诗题风格,宕开一笔,撷取生活的另一个侧面,折射出诗人别样的情怀与眼界。《赠别》诗共两首,第一首诗以细腻传神的笔触描绘了一位歌妓的婀娜轻盈的体态和貌美如花的容颜。直接描写与衬托相结合技法的使用,让诗歌表现出别样的韵致。而第二首诗落笔点则是离别。“离别之情乃黯然销魂之情。”“人生最痛唯别而已。”作为生命中的常态,离别从古至今始终以一种独特的情韵为文学王国增添一抹亮色,即使充满伤感与悲戚,但正是各种悲怆之意的抒写,才让离别更多呈现出“哀而不伤”的审美风韵。
诗歌是对生活的书写,也是对社会的映照,更是对人生的感喟。喜与忧,情感特质不同,但带给读者则是一种无以言说的审美体验。而以离别为题材的诗歌,不论是朋友之别、亲人之别,还是情侣之别,由于天各一方的时空阻隔无法突破,而表现出一种悲剧感。从《诗经》的“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此何人哉”一路慢溯,经过《汉乐府》的“举手长劳劳,二情同依依”的蓄势,到了唐代出现了空前的繁盛。当然,宋词中柳永的“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元曲中的“碧云天,黄叶地,西风紧,北雁南飞,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让以诗状别,以文述别具有了浓郁的生命气息。
言归正题,杜牧的《赠别》(其二)是诗人在公元835年(大和九年),由淮南节度使掌书记升任监察御史,离扬州奔赴长安,与在扬州结识的歌妓分别之作。从结构与描写角度上看,可以分成两个部分:一、二两句从送别主体的角度进行刻画,虽然没有华丽的辞藻,鲜秾的情感的描写,但“诗中有画”的画面感的构筑,给人一种如在眼前之感:送别者与离别者对面而坐,四目相对。纵使有千言万语,但面对无法改变的现实,彼此只能化作无尽的伤感。脉脉含情的注视,空气近乎凝固,没有谁愿意打破这种宁静,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氛围围筑,更让人伤怀。而“樽前笑不成”的特写镜头的定格,由于“醉不成欢惨将别”的残酷,让借酒消愁愁更愁的变得更为炽烈;三、四两句不是沿着前两句的情感脉络书写,而是宕开一笔,转换刻画的角度,移情于物,通过有心的蜡烛点点滴落的烛液,似离人的眼泪的描摹,更添伤情。而“到天明”三个字,不仅写出相对而视时间之长,更状出依依不舍的深情。
同所爱之人不忍分别,又不得不分别,感情是愁肠百结的。明明多情,偏从“无情”着笔;一个“总”字,又加强了语气,带有浓厚的感情色彩。诗人爱得太深、太多情,以致使他觉得,无论用怎样的方法,都不足以表现出内心的多情。别筵上,凄然相对,像是彼此无情似的。越是多情,越显得无情,这种情人离别时最深切的感受,诗人把它写了出来;要写离别的悲苦,诗人又从“笑”字入手。一个“唯”字表明,诗人是多么想面对情人,举樽道别,强颜欢笑,使所爱欢欣!但因为感伤离别,却挤不出一丝笑容来。想笑是由于多情,“笑不成”是由于太多情,不忍离别而事与愿违。这种看似矛盾的情态描写,把诗人内心的真实感受,说得委婉尽致,极有情味。“以我观物,物皆着我之色”,蜡烛本是有烛芯的,所以说“蜡烛有心”;而在诗人眼里烛芯却变成惜别之心,把蜡烛拟人化了。在诗人眼里,它那彻夜流溢的烛泪,就是在为男女主人公的离别而伤心;“替人”二字,使意思更深一层。“到天明”又点出了告别宴时间之长,这也是诗人不忍分离的一种表现。一首离别之作,诗人用精炼流畅、清爽俊逸的语言,表达了悱恻缠绵的情思,风流蕴藉,意境深远,余韵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