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文/PIXIU
很久以前,就知道有一本小说叫《麦田里的守望者》,但一直没有看过。书的名字很美,想像中觉得它应该是讲一个稻草人如何吓走小鸟、从而保护金色的麦田的故事;或者比喻一个有爱心的智者,怀着某种期待,静静地守候着心中的一份执念与美好的田园。
然而,最近看过这本书后才知道,完全错了。那么,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到底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内容真的如它的名字一样美吗?对这些疑问,让我们先从小说带来的社会影响说起吧。
(一)小说的影响力
The Beatles(甲壳虫乐队)是一支发端于英国、颇具传奇色彩的摇滚乐队。从成立到解散,他们仅仅存在了10年时间,但带来的影响是深远又不可估量的。20世纪60年代,曾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一场“披头士狂热”。乐队成员以反传统的人格魅力与行为做派,影响了一代人的艺术趣味、服装发式和人生态度,摇滚乐也从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变革期。如果您不知道这支乐队,不妨想想风靡至今的经典老歌《Yesterday》,它就是The Beatles乐队的代表作之一。
约翰•列侬是四位成员中的灵魂人物。然而,正当披头士的歌声袭卷全球之际,1980年12月8日,在纽约,约翰•列侬被人枪杀。凶手是他的粉丝-查普曼,年龄也就30岁左右。这位年轻人开枪之后,不慌不忙地坐在街边,读起了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
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后面。据说,他入狱后,还给报社寄去一张纸条,声称:“希望有一天你们都能读一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我今后的所有努力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因为这本非同寻常的书里有许多答案。我真心希望的是,你们在寻找这些答案时,会读一读《麦田里的守望者》,谢谢。”
后来,在法庭上,对本书的疯狂和迷恋再次升级,受审的查普曼当场朗诵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的经典语句,并解释称列侬已被商业主义腐蚀,所以他为保护列侬的纯真而射杀了他。意思是说,他要做那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去清除世上的伪君子。
忠实的粉丝枪杀了自己崇拜的歌手,而引发这场血案的核心在于一本书:《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多么悲哀而意外的事情!
无独有偶,几个月后的1981年3月30日,里根总统在华盛顿的希尔顿饭店发表演说之后,刚走出饭店,就被一位青年连开6枪刺杀。事后,在凶手约翰·大卫·欣克利的旅馆房间里,发现了同一本书:《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就是作家塞林格(1919.1.1-2010.1.27)的小说,给社会带来的巨大影响,或者说它的魔力体现。
这本书于1951年面世后,迅速热销,引起许多年轻人的共鸣。他们夜晚钻在被窝里,用手电照亮,背着家长偷偷阅读。不久,社会上也出现了一种新的风潮,年轻人们效仿主人公霍尔顿的样子,冬天里穿风衣,帽沿向后反戴一顶红色的鸭舌帽,痛恨着假模假式的成人世界,心里呼唤着他们的偶像。“亲爱的霍尔顿•考尔菲德(小说的主人公),我做的像不像?”
这是一本宣扬反叛精神的书,被捧为青少年的圣经,同时也引发了社会担忧和强烈的不满。19世纪70年代,一些大学图书馆把它列为禁书,严禁年轻人接触它;有数名美国高中教师因为在课堂上教授《麦田里的守望者》,被迫辞职。
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小说的价值和地位才得到广泛认可。如今,它已经成为20世纪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作,至今全球销量超过6000万册,作者塞林格也被认为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
有人说,偶像的最高境界就是为崇拜者重塑世界观。相信作者写这书、塑造一种不同于以往的世界观的时候,可并没有让人去开枪、犯罪的想法。那么,这本书到底讲了什么,会让人如此着魔,并对社会引起这么大的影响。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了解一下作者的情况。
(二)塞林格的一生
杰罗姆·大卫·塞林格1919年生于美国纽约,父亲是做奶酪和火腿进口生意的犹太商人,这是一个家境相当富裕的中产阶层。
15岁时,他被父母送到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军事学校里住读。据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关于寄宿学校的描写,很大部分是以这所学校为背景的。1936年,塞林格在军校毕业,取得他毕生唯一的一张文凭。因为他就像小说里的主人公霍尔顿一样,对学习从来不太感兴趣,考试总是不及格。
二战爆发后,23岁的塞林格入伍,参加过诺曼底登陆的任务。4年后,退役并定居在纽约,从此开始专心创作。1951年发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从而在文学界一举成名。其实此前10余年的时光中,他还写出20多个短篇。
谁也没有想到,《麦田里的守望者》会成为美国战后最重要的作品之一。小说一经面世,就受到青少年的热烈欢迎,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一时间美国的大、中学校的校园里到处都在模仿小说的主人公、学着霍尔顿的言语和动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阅读这本书成为美国青少年长大成人的基本标志之一。由于小说体现的反叛精神,适应了战后美国的社会形势和人们的心灵需要,塞林格也被认为是美国“垮掉的一代”的精神领袖。
塞林格成名成功后,并没有一鼓作气到处亮相,而是随即抛下名誉和财富,在近60年里一直隐居在一个偏远而又狭小的屋子里。他拒绝媒体的采访,从不公开露面,直至91岁离世。
1953年,新罕布什尔州康沃尔,有一处占地90英亩的土地上,树木繁茂,乡野宁静,河水潺潺,不被人惊扰。34岁的塞林格搬到这个小山坡上的新家,从此彻底从文学世界中消失。
他的小屋前,常年贴有一份告示:“私人财产。严禁打猎、钓鱼、设陷阱及不论任何原因擅入,违反者将被起诉!”
这与其说是塞林格想远离尘嚣、警示那些不速之客不要打扰,不如说他是在履行小说中霍尔顿的愿望:“我要赚钱建一个自己的小木屋,余生就在那里度过……我要订个规矩,谁都不能在这做什么虚伪的事,谁要做,谁就滚。”
本来,过一种隐居遁世的生活是他的理想和追求,然而这些举动反让人们对他越来越好奇,都想探索这位作家的神秘生活。正因为这一点,越不想出名,名声反而越大。以至于后来,有关他的每条消息,无论大小,都能登上美国主流报纸的头条。
1974年,塞林格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说:“不再出书,使我得到了一种美妙的宁静。出版对我的隐私是一种严重侵犯。我喜欢写作。不过,只是为自己和自己的快乐而写作。”
从此之后,他再未接受过任何的采访,也从未放弃写作,但1951年以后就很少公开出版自己的作品,后期的作品也越来越倾向于东方哲学和禅宗。
2010年,塞林格逝世。按照他的遗愿,没有公开的追思仪式,他平静地离开了世界,离开了他未曾离开过的小屋。至今,近60年的隐居生涯仍然是他留给人们的一个迷,期间他又写出多少作品也是不得而知。
他活着的时候曾表示,“我活在这个世界中,但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也许是他远离人群、留下謎团的最好理由。
“一个不成熟的理想主义者会为理想悲壮的死去,而一个成熟的理想主义者则愿意为理想苟且的活着。”他虽离世,但在文学的世界里,他的《麦田里的守望者》仍然在影响着世人,引发人们去思考。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仍然活在这个世界里。
(三)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望什么
看了上面的介绍,我们会知道,《麦田里的守望者》是塞林格半自传性的作品。20世纪50年代,美国刚刚赢得二战胜利,成为一个政治、经济和军事大国。在这样的时期,“纽约”就是美国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社会的一个缩影。它象征着最“假模假式”的一切,人们的精神生活不是麦野的葱绿,而是荒原一片,没有人在意别人的感受。青少年矛盾混乱的人生观和道德观,代表了当时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和处境。这就是小说的创作背景。
本书以第一人称叙述了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的故事。在圣诞节前,因为5门功课里有4门不及格,霍尔顿被学校开除。3天后家人才会收到学校寄达的通知,可他已经提前离开了学校,不敢让父母知道,怎么办?此前,他已经被中学开除过三次,这是第四次。
在极度压抑、颓废中,他度过了矛盾彷徨、忧郁苦闷的圣诞前的3天。出入宾馆酒吧公园、歌厅影院夜总会、令人眼花缭乱的百老汇,抽烟喝酒见妓女。这样无所事事,到处游荡,只为捱到3天后能正式回家的日子。期间,霍尔顿看到了成人世界的种种丑恶和虚伪,沉湎于童年世界无法自拔,一直幻想能做个“纯真”保护神,最后精神几乎崩溃。
无助无奈之下,他决定独自到西部去谋生。临走前,他想与妹妹菲比见一面,算是与家人的最后告别,他不想也不敢与父母见面。在那个淋雨的下午,在约定的地点,菲比来了,还带来了一个很大的行里箱。霍尔顿顿时心里发酸,激动的流了泪,没想到妹妹会这么无微不至,知道体贴身处困境的哥哥,还给他送来远行的用品与温暖的告别。他这样没有遗憾地欣喜着。
然而,他做梦也想不到,妹妹也准备逃学,逃离家庭,与他一起去西部。可她才是一个10岁的女孩子呀,霍尔顿该怎么办?
这部小说从诞生之日起,就争议不断,褒贬不一。正面评价是:塞林格为我们呈现了一个50年代“挎掉分子”的形象,这个形象是带点叛逆激烈,却又是极其善良的。他有时像个孩子一样,把事情想的太简单,太完美化,他有点单纯。然而,这种单纯里,却少不了正直和善良的一面,因而处处愤世嫉俗。其实,这正是《麦田的守望者》以它的社会背景所真正想展示给我们的东西。
小说的另外一个出众之处是心理描写很细腻,在语言运用上独创一格。既用了“生活流”,也用了“意识流”,两者得到了巧妙的结合,后世有许多作家效仿这种写法。有评论家认为,没有塞林格,就没有中国的王朔和王小波,意识流小说之风得到了传播与升华。
“意识流”本来是一个心理学术语,最早由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家、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提出。他认为,人的意识并不是片断的衔接,而是处于永远的流动状态,所以称之为“意识流”。后来,英国小说家梅·辛克莱把这个词引进了文学世界。其突出特点是打破传统小说的表达方式,通过采取直接叙述意识流动过程的方法,来构建篇章和塑造人物的形象。它可以打破时空上的界限,进行立体交叉式的描写,因而具有较大的浓缩性和凝聚力。概括起来可以说,唯主观、反理性是意识流小说总的特点。它们与正统的文学作品比起来,有些格格不入。
《麦田的守望者》出版后,不喜欢的同样大有人在。他们认为,文中充斥着粗言秽语,不堪入耳、愤世嫉俗、荒诞放纵的作派。有人专门对小说里的粗口进行了统计:全书共有237个“Goddamn”、58个“bastard”、31个“Chrissake”和6个“fuck”。如果您读过这本书,仔细想想会发现,书里每一页上都有低俗难听的粗语,仿佛主人公就是一个满口脏话、厌世又心怀爱心的小痞子。
不管有多么大的争议,经历几十年的岁月考验,如今《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经被公认为是美国文学的经典之作。
什么样的小说才算得上是一部好的文学作品?我觉的,能给人带来深刻的思考和启迪,首先要有思想与灵魂,才能赢得世人喜爱。进一步说,如果作品能够重塑人类的心灵,引发文明和社会的进步,定会流芳后世。说到底,所有的文字、语言都是外在的形式,包括意识流的表现形式,都是为小说的内容与灵魂服务的。当然,如果语言美拙,会让读者阅读起来更为轻松。而《麦田里的守望者》读起来并不轻松,语言粗俗不美,故事像流水帐,又处处流露着浓厚的阴郁、困顿和沉闷感,但它所折射出的内在思想仍然是发人深思的。这也许就是塞林格的伟大之处。其实,他的心中有个梦,正如笔下主人公霍尔顿那个发自心底的誓言、那个永不褪色的梦想一样。
“我将来要当一名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玩。几千几万的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是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做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守望什么呢?我觉的,就是要守望人性中的那份的美好纯真、希望与善良,做一个有社会公德和人性良知的守护者,不让年轻的孩子们误入沼泽迷滩,坠入悬崖,而是开心快乐地驰聘在或葱绿、或金黄的麦野,这就是小说的根与灵魂。
《纽约时报》对本书的评价极高:在美国,阅读《麦田里的守望者》就像毕业要获得导师的首肯一样重要。也有评论家说,它是青春的史诗,反抗成人世界的宣言;它已经影响了几代人,必将影响更多代人,尤其是年轻人。因为《麦田里的守望者》让青少年的质问、怀疑和逃避得到了应有的承认和发泄。
《麦田里的守望者》:J.D.塞林格著,施咸荣译,译林出版社。
施咸荣(1927-1993),浙江人,1953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西语系,先后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编辑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工作,长期从事英美文学研究,尤以对黑人文学和通俗文学的研究见长。一生译作与著述约八百万字。著有《莎士比亚和他的戏剧》、《美国文学简史》(合著)、《西风杂草:当代英美文学论丛》、《美国黑人奴隶歌曲》、《美国通俗文化在中国的影响》等论著;译有《最幸福的人》、《马戏团到了镇上》等14部;主持编辑并出版《莎士比亚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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